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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培养协议书2016

来源:六九路网
浙江农林大学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培养协议书

学号:

甲方(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本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浙江农林大学

经协商,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下列条款:

一、浙江农林大学(丙方)通过招生考试选拔,拟录取 (身份证号码: )同志(乙方)为2016年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属于非学历研究生)。

二、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其人事、户口、医疗关系等均不迁入丙方,丙方不提供上述医疗保险等义务。且乙方不享受丙方任何奖学金。脱产学习学员食宿费由学员本人自理。乙方因故退学或被取消学习资格,其工作安排由乙方自负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在校就读期间,不具有丙方学籍,但须遵守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者,丙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追究乙方责任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甲方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四、丙方按《浙江农林大学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培养与学位授予,不颁发学历证书。

五、乙方在学期间,若不交纳学费,丙方则不予办理乙方的报到注册手续,课程学习成绩亦不予记载。乙方如退学或被取消学习资格,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由乙方交给丙方。丙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未经三方同意不得更改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人事部门章或单位公章) 乙方: 丙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代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丙方负责人(签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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