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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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2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 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东峰 常务副主任:何树山 副委 主任:魏青松 员: 梁宝明 石 刚 孙 强 王嘉惠 王哲新 刘东水 王 璩 陆文龙 贾 庆 张金英宋称意刘基智 吴丽祥 高连欢 鲁承斌唐连蒙 翟家常 刘 洁 霍永晟 沈 欣 刘长平 康书祥 王 浩 王福山 杨振林 陈 浩 马庆余 陈郭 虎 葛英秋 闫庆霞办公室主任:魏青松 铭 高家明 王延维 任 鹏 王 东 强 陈建国 任立本 胡文华 李今后如涉及成员变动,由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行调整。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8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 1 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 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 4号)精 神.加快推动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高 发展质量和效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 出如F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 16一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O17年第2期 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天津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总领,以 “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 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加工贸易创新发 展步伐,在巩固传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培 育竞争新优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为构建 我市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加工贸易经营主体 实力显著增强,内资加工贸易企业规模不断 壮大,通过创新驱动引领我市加工贸易发展 新常态,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 业集群式发展初具规模,充分发挥自贸试验 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营造顺畅、 便利、高效的加工贸易营商环境,加工贸易 创新发展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三、主要内容 (一)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努力培育竞争 新优势。 1.全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培 养和引进科技型人才;鼓励企业运用大数 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智 能制造、互联网跨界融合示范等专项工程;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 的专利创造和布局,构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 专利池和专利联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 工负责) 2.全力打造加工贸易品牌发展战略。 支持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加 快转型步伐,率先由单纯贴牌生产(OEM)向 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式发 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域品牌;探索加工贸易企业与外贸新业态企 业、传统零售商共建共赢发展新模式,合力 提升品牌营销能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境外 商标注册。(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 分工负责) 3.全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 场。鼓励我市加工贸易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 业分工合作,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两种资源;支持鼓励重点加工贸易企业参加 加工贸易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 等境内外大型展会,宣传推介自身产品及技 术;依托我市境外营销网络,拓展营销渠道, 借助新媒体、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领 域,抢占市场先机,变被动接单为主动营销。 (市商务委负责) 4.全力构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综合服 务平台。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目标, 聚集教育、金融、法律、营销、物流、科研机构 等相关行业资源优势,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 集中的滨海新区、西青区、武清区等区域,搭 建综合服务平台,助力我市加工贸易实现创 新发展。(市商务委、市科委、市教委按职责 分工负责) (二)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实现内外资协 调发展。 1.助力内资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发展。 积极支持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对一般设 备制造、轻工、纺织、家具、塑料制品等传统 劳动密集型内资加工贸易企业加大政策扶持 力度;引领内资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 作,有针对性地承接电子信息、移动通信、汽 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医疗设备、航空航天 等辐射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加工 贸易。(市商务委负责) 2.吸引外资加工贸易企业扎根天津。 1 7—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以“隐形冠军”企业和高端集群链条关键环 节为主要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总结推 广“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三星在津企业联委 会”经验做法,不断拓展政企互通渠道,营造 开放包容、服务高效、安商促商的良好营商 环境。(市商务委负责) 3.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充分发挥自贸 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加快落地外商投资准 入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吸引外 资加工贸易企业在津发展总部经济,形成产 业集聚效应,实现集群式发展;鼓励外资加 工贸易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采购中心、分 拨中心、结算中心及各类功能型总部结构, 依托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工作, 深入融入外资企业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 流链,促进外资在津企业落地生根。(市商 务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天津市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快转型升级 步伐。 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着 力推动加工贸易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建 立和完善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高 端产业,加大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努力攻克 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 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 式加快装备制造升级;引导有条件的区域推 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 兴产业集群发展。(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委、市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 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加工贸 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对接加工贸易企业 转型升级需求,加快“互联网+”、新一代移 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推广应 1 8~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2期 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研发设计、第三 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 认证等业务,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 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 委、市商务委、天津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3.拓展维修再制造业务试点范围。以 航空维修再制造业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 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聚集一批有影响力的 航空维修再制造企业;积极探索和争取以海 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联动方式开展船舶、医 疗器械、大型工 机械等领域的检测维修和 再制造业务;创新完善维修再制造业务通 关、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简化入境检验及后 续监管流程,带动拉升我市加工贸易整体水 平。(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深入实 施“走出去”战略。 1.支持引领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境外合 作。依托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印度尼西 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等我市国家级合作园 区,大力推进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塑料制 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对外 投资,为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提供优 质外汇管理服务;邀请重点国家驻华使领馆 工作人员和相关招商机构来我市介绍投资环 境,组织加工贸易企业与重点国家行业对口 交流,开展产业对接合作。(市商务委、市发 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2.有序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延伸产 业链。支持行业协会研究编写“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人文环境汇编,为企 业提供投资指引。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到劳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2期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力和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发 展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 抱团出访,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境 内外大型展会。(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深化改革为抓手,营造便利化发 销征税和核销手续;继续推广实施内销集中 征税,简化集中征税办事流程;充分利用新 媒体、“互联网+”,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通过 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充分依托国内及我 市大型展会,促进加工贸易企业与大型商贸 流通企业对接,畅通产销渠道,推动线上线 展环境。 1.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借鉴广东省 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试点工作经验,继续 做好我市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后续衔接工 作;发挥部门联动、部门问良性协调机制,实 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加工贸易管理电子 化手续进程;推动落实加工贸易禁止类、限 制类商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和重点敏感商品 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简化加工贸易企业 收付汇流程,实施企业货物贸易单证电子化 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市 商务委、天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 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推 进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 降低企业入网门槛,简化联网流程,吸引中 小微企业实施海关联网监管;探索实施企业 自核单耗的管理方法,对自贸试验区内取得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的高端装备 制造企业,试行“自行申报、自主核销、自聘 审计、海关抽核”模式;推广企业出口退税远 程预申报系统;加快加工贸易企业出口退税 审核、审批速度,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大额 出口退税申报,开放“绿色通道”;强化出口 退税风险管理,建立出口特别关注企业和产 品信息库,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天津海关、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在取消 加工贸易内销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内 下融合。(天津海关、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 责) 4.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围绕增强科学发展内生动力和促进加工贸易 转型升级这一目标,积极推进现有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创新升级,实现量、质、效并举;充 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大 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 务业,推动区内产业升级;逐步完善海关特 殊监管区域辅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区域内 开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积极推进区 内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及时总结评估,适时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推广开展加工贸易制 成品的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拓展加工贸易企 业营销渠道。(天津海关、市商务委、自贸试 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以完善政策措施为保障,形成加工 贸易发展强力支撑。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 及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 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拓展境外营销网络、境外商标注册的支持力 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技术研发、 产品创新、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通过融资 租赁加快装备制造升级,支持一批技术水平 高、推广范围广的加工贸易产成品,创建一 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形 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产品, 1 9—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推动一批“杀手锏”产品、重点新产品的认定 与支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 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 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 与加工贸易企业加强对接,为企业提供多样 化金融支持;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 津分公司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提高出口信 用保险规模,扩大覆盖面,对我市加工贸易 企业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积极承保政策; 创新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服务模式,加 大内保外贷业务的开拓力度,服务加工贸易 企业“走出去”;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支持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上市、挂牌融 资,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贷 款风险补偿政策作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 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以中小型加工贸易企 业融资需求为导向,研究建立分类监管制 度,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服务 措施。(市金融局、天津保监局、中国进出口 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 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减轻加工贸易 企业负担,到2018年上半年将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O 降至19 、将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 降至0.5 ;全 面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 系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顺畅衔接,权益累 计计算。(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国家现代 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势,在国家示范 骨干高职院校和市级优质校中遴选优质专 业,对接我市加工贸易优势产业;推动高等 20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O17年第2期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对接,加强职 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加工贸易专业人才; 加强加工贸易技能人才培养,借力百万技能 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培养一批加工贸易企业 急需的技能人才;支持本市加工贸易企业从 重点国家行业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为企业 搭建与外国专家组织、海外协作机构对接交 流平台,实施高水平引智项目;为我市留学 人员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创新成果通过 加工贸易方式引进和转化。(市教委、市人力 社保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商务、环 保、海关、市场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 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信用评价 体系建设;加强对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商业 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规范、监督和 指导,建立良好市场环境;做好知识产权知 识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对 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高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 对海外专利纠纷能力,做好国际贸易摩擦预 警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应对国 际贸易摩擦中的信息预警、组织协调、工作 交流作用,提升我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 水平。(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天津海关、市 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国家外汇管理 局天津市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动天津市加 工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 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加强 调查研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