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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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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 进入手术室必须按规定更换衣服、拖鞋、口罩、帽子。

2. 有化脓性感染及患皮肤病者不能进入手术室,上呼吸的感染者须戴双层口罩。

3. 参观手术尽量安排在电教室。必须进手术间者,按规定换手术衣,并在固定的手术间参观手术,不得随便更换手术间。感染手术间外挂感染牌,并谢绝参观。

4.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手术进行中的无菌操作原则。

5. 各种无菌物品定点、定位放置,定期检查无菌包的灭菌日期及灭菌效果,双层包布的灭菌包在25°的条件下,保存7天,过期重新灭菌。

6. 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使未污染,也只能24小时内使用﹙按原折痕包好﹚,晨起由夜班护士负责收回重新灭菌。干法保存的无菌持物钳4小时更换。

7. 在未污染的条件下,碘伏、双氧水、酒精、洗必泰等消毒液及消毒凝胶开封后有效期为30天,无菌溶液启封后有效期为24小时。所有液体开启后都应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

8. 一次性耗材使用前,严格检查合格证、有效期、包装等,建立入库记录,更换批号或生产厂家时必须进行细菌培养,合格后方能使用。

9. 每日手术前2小时启动净化系统,净化2小时后方能进行手术。

10. 手术间回风口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每月更换一次。

11. 每月对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的手、灭菌物品等进行生物监测,结果要符合要求,并记录存档。

12. 乙肝及特感手术,应严格按相应的处理原则处理。

13. 医疗废物按要求存放,缝针、刀片、针头等锐利物品放在锐器盒内统一焚烧,医疗废物的运送焚烧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交接人员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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