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目标,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限制审
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责任单位:环保所、镇水利站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实施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201X年12月底前完成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201X年6月底前完成确界立桩。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责任单位:国土局吴村分局、水利站
2、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201X年底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到2020年,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责任单位:水利站、农业服务站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
责任单位:环保所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加快落实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环保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都须无害化处理。201X年底前全面完成非禁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非禁养区内现有牛、羊、家禽、兔等其它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4、强化生活污染治理。
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现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水利站、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2、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卫生评价和卫生监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增加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
和项目。
3、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水利站、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4、加强水生态修复。
强化山水田林河库系统治理。到2020年,大力治理水土流失问题,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河道保洁全覆盖。
责任单位:水利站、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五)加强执法监管
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水利站、农业服务站、环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河长,并配备一名河道专管员,形成开展河长制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下发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村各单位立即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成立以组织办、宣传办、环保所、派出所、财政所、人社所、市国土资源局吴村分局、镇建办、卫生院、水利站、农业服务站、审计所、旅游办司法所、工商所等单位为成员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常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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