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作业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在软土地基地面应加垫路基箱或厚钢板,在基础坑或围堰内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2、起重用钢丝绳、卡环等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载使用。 3、打桩时,桩基近处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操作及监护人员、装锤油门绳操作人员应站在规定距离以外,打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吊运桩必须避开桩基驾驶室。
5、移动桩架或停止作业时,应将桩锤放在最低位置(即落在地面或柱上)。 6、送桩、拔出或打桩结束移开桩基后,地面孔洞必须回填或加盖。 7、作业时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指挥信号应明确,桩基工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不得各行其是。
(二)桩基的运输
1、桩机不宜带尾部陪重上、下拖车,桩机前部只允许带底节导杆同主机一起运输。
2、拖车跳板或斜桥的挂钩或销轴连接必须牢固,跳板或斜桥上应垫置防滑木板或胶带,其坡度不得大于20°,桩机在拖车上应稳固牢靠。
3、A型架、变幅动滑轮必须放于最低位置,导杆应朝拖车后方,桩机的回转销必须插牢。
(三)桩机的拆装与移动
1、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接紧缆风绳,绑扎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
2、安装(拆卸)履带式及轨道式桩机,连接(拆卸)各种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或放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轨钳夹紧,并设置溜绳。立桩时,偏吊距离应不大于3m。
3、导杆升到75°时,必须拉紧溜绳。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方可拆除溜绳。 4、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跨越滑轮组。
5、直式装架横移时,左右缆风绳要有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桩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m,纵向移动时,应装走管上扎钩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轮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6、绕甏头应带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cm,一根钢丝绳头不准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机反转解除。
(四)履带式打桩机的操作
1、吊装时,正前方吊桩距离不超过4m,不得偏心吊桩,宜采用边提锤边喂桩的方法,禁止采用将垂高悬,一次到位,再行喂桩的方法。
2、桩未在地面插牢,桩未喂进桩帽,桩、桩帽、桩锤三者不在同一垂直线上时,严禁开锤施打。
3、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各种杆的正确位置,注意锁好离合器、保险栓和卷扬制动器。
4、机下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应避开桩有倾斜趋势的方向和桩锤的正下方,扶桩,稳桩时,禁止站在桩和前叉架之间。
5、每根桩开始入土及地基较软时,应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再开油门启动桩锤,不得在桩自沉或贯入度太大时给油启动。
6、打桩时,桩机操作人员和油门拉绳控制人员应密切注意桩在击打过程中
的变化,尤其注意桩身是否有断裂迹象和贯入度太小,而出现锤跳过高的现象(一般不得超过2.5m),出现异常应立即停锤。
7、履带式三点支撑机行走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走中不得同时回转或吊桩,在坡道上行走时,应将桩机重心移在坡度的上方,坡度不得大于5°。
8、作业后,关闭油门,盖住汽缸口和进排气孔,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五)液压静力压桩机的操作
1、禁止使用未按规定周期鉴定的计量器具,各类液压安全阀与电气保护装置应由专业人员调整、铅封。
2、操纵时经常注意压力表及电流、电压表数值,发现异常现象和紧急情况,必须首先断开电磁卸压阀,然后关闭电机,停机检查,绝对不允许先关电机。
3、停止作业时,将所有开关手柄回到零位,将夹头箱降到最低位置,垫好枕木。
4、拆卸装运时,所有油缸活塞缩回油缸,拆卸活动软管,及时将堵塞盖戴上。
(六)柴油机的操作
1、桩机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2、检查螺栓紧固情况,特别是导板的固定螺栓,不得松动和缺件,导板与导杆的间隙大于7mm时应更换。
3、挺杆后仰18.5°时,严禁提升桩锤,打斜桩时,应将桩吊入门架固定稳当,再行后仰挺杆。
4、检查起落架工作情况并加以润滑,采用自动油泵润滑时,活塞下落而气缸未燃爆时,起落架不得落下。
5、筒式桩锤采用清洁的软水冷却,严禁在无水情况下作业。
6、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时,桩机回转制动应缓慢,轨道式桩机不得向同方向回转两周,在最后十击贯入度值平均小于5mm时应停止作业。
7、作业后桩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卡紧轨钳,放倒挺杆时,卷筒制动要牢靠,并在挺杆两侧栓好拉绳,缓慢放倒,拉绳应保持张紧,挺杆不应有摆动。
(七)螺旋钻孔机的操作
1、钻机应装有钻深限位的报警装置,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各部位,10m以上的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装。
2、钻机应旋转平衡、坚实,汽车式钻机应支好支腿,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挺杆,保持垂直。
3、钻头先对准桩位接触地面才能转动,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时应停钻,稍稍提升钻杆,待报警信号解除,方可继续下钻。
4、钻孔时,如遇卡钻,应立即停机断电,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启动,如遇机架摆晃、移位、钻声异常、螺丝松动等,应立即停机处理。
5、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泥土。作业完毕,应清除钻标和螺旋片的泥土,将钻机下降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空档位置,切断电源。
(八)桩的连接和切割
1、砼桩连接时,所用的胶泥盛器,不准用锡焊,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
2、钢管桩等金属连接,采用电焊 或气体保护焊,应由电焊工来操作。 3、钢管桩的切割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
4、操作人员必须载好防护面罩、电焊手套、帽子、滤模防尘口罩和隔音耳
罩,人站在上风操作,不戴防护镜的人员不得直接观察等离子弧,裸露的皮肤不得接近等离子弧。
5、切割时,禁止触摸割嘴等带电体。
6、使用的钍、钨电极应有专门的存放的地方,磨削电极时应戴口罩,废渣应经常进行湿式清扫,妥善处理。
(九)使用人工成孔作业时的规定
1、孔口应保持干净,周围2m内不得有堆放物和上空不得有悬挂物,从孔内取出的土应运至孔口2m以外。
2、孔壁应做护壁保护,用红砖做护壁,壁厚不得小于24cm;用钢筋砼护壁,不得小于15cm。每节护壁的高度不得大于1m。挖孔进入扩头时,其护壁高度不得大于0.5m。
3、如遇土质差,红砖护壁不能稳固孔壁时,应立即使用支护板打钢筋砼护壁,遇流沙、淤泥土质时,护壁高度每段不得超过0.5m。
4、人员进入孔内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灵巧牢靠的工具,并随时注意观察孔壁变化情况,与地面人员取得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离开孔内,处理完后,才能继续进入孔内作业。
5、取土和下料的提升器具必须稳固牢靠,不得凑合使用,人工提土或下料时,提升绳上应打好“力点结”。
6、提土或下料时,孔内应停止作业,人员站靠孔壁,观察吊物升降情况并做好防坠落物的准备。
7、孔内渗水严重,应深挖积水坑,并配合泵抽水,保持作业面无积水。 8、孔内光线不足,应用36v以下的行灯做照明,照明、水泵、通风等线路
必须绝缘可靠,并不得相互缠绕,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9、注意检查、检测孔洞内有无易燃、有毒等气体,经处理确认对人体不会伤害后,方可进行孔内继续工作。
10、孔口提升用的三脚架,必须牢固,架杆各方长度,距离必须一致,并连接牢固,杆与地形成的夹角不得大于70°,架杆底部必须垫设木板,以防三脚架下塌或偏倒造成事故。
11、移动三脚架时,必须6人抱架杆,在统一指挥下移动,移动时要保持各方面的角度和距离。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吊重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然后试吊,确认可靠,方准正式吊动。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停留。作业和行走。 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4·2·5)
表
4·2·5
钢筋绳的用途 缆风绳 绳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安全系数 3.5 3.75 4.5 5-6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6-7 8-10 14 4、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4·2·6)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一个节距是指绳股搓绕一周的长度。通常约为钢丝绳直径的8倍。若绳为6股,那么第一股到第七股之间的长度就为一个节距,见图4.2.1
表
4·2·6
折 减 或 报 废 1.0 0.9 0.8 报 废
当钢丝绳表面有锈蚀和磨损时,应将表中报废断丝数按下表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折减系数见表4·2·7)。测量钢丝的锈蚀或磨损量的方法见(图4.2.2)
表
6×19+1 6×24+1 6×37+1 6×61+1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2·7
钢丝绳表面磨损 %量锈蚀 折 减 系 数
5、严格遵守“十不吊” ①. 斜拉斜挂不吊; ②. 超载未经批准不吊;
③. 吊件绑扎不牢,散料装载过满不吊; ④.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⑤. 吊件边缘锋利而无保护不吊; ⑥. 吊装件上载人或吊件下有人不吊;
⑦. 吊件埋在地下而情况不明或重量不清不吊; ⑧. 吊机装置不灵不吊; ⑨. 光线昏暗、视线不清不吊; ⑩. 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不吊。
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绳直径的1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7、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º,应采取防止脱钩的措施。
8、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溜绳不准缠绕在脚手架,电杆及其他活动物体上。
大于40 0 10 15 20 25 30-40 85 75 70 60 50 9、在松解吊索具时,应先检查吊物是否停放稳妥。
10、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必须明显,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11、散状物需装入筐、笼、箱内起吊,且不得超过容器上口。
12、起重臂、钢丝绳和物件端部与架空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见表4·2·8)
表
4·2·8
线路电压(KV) 距离(m) 小于1 1-35 60 110 1 220 330 N 1.5 3 3.1 3.6 4.1 4.7 5.8 0.01(N-50)+3 (二)使用滚杠
1、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º,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得太快并应放置溜绳。
2、使用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拖板宽度长50mm,填管子时,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表面,其余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使用千斤顶、链式起重机
1、千斤顶应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顶部采用防滑措施。 2、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3、千斤顶顶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准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3/4。
4、使用两个以上千斤顶顶升重物时,应选用同一规格、型号,受力要均匀,顶升时,速度保持同步。
5、重物被顶起后,重物下面应及时塞入垫木。 6、链条葫芦挂点必须牢固可靠,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7、采用多台链条葫芦起吊重物时,吊点受力应均衡。
8、操作时,不准站在链条葫芦正下方,也不准站在被吊物件上拉链操作。 9、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四)使用绞磨、电动葫芦
1、操作绞磨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注意观察钢丝绳,锚柱及受力部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
2、绞磨应埋设稳固的地锚桩,磨轴上缠绕的钢丝绳不得少于4圈。 3、推绞磨时,不准无故放松溜绳,如要倒磨时,后接线必须拉紧慢放,严禁绞杆松手。
4、绞磨停止转动时,应将制动器上好,并将跑绳、拉绳固定牢固后,操作人员方准离岗。
5、电动葫芦在变换方向时,必须待齿轮停止转动后,方准反向开车。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端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五)使用起重桅杆、两木搭、三木搭
1、缆风绳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绳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后,应不少于3个卡环卡死。
2、缆风绳跨越马路时,架设高度不低于7m。
3、桅杆、两木搭、三木搭的底脚,必须有防滑动措施,吊装作业时,不得少于3人。
4、非永久性的桅杆、两木搭、三木搭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5、立、移、拆大型起重桅杆,两木搭,必须严格按单项安全措施进行。 (六)结构吊装
1、屋架等构件应放置于道木和方木上,两侧斜撑不得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其他物体上。
2、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3、无缆风绳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1/2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绳校正。
4、卸下的构件,要用方木垫好,不规则的构件要进行捆绑或支撑,不得将重物压在电线、热力管道上面,不得放在有碍交通的通道上。
起重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
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下表4·2·9规定值:
表4·2·9 锚固点距轨面距离(m) 塔身锚固点垂直度偏差值(mm)
25 40 45 50 55 25 30 35 40 45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
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
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
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指施工现场的安装维修电工。 (一)、一般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两年复审一次。
2、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将设备(线路)断开电源,并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防止突然串电的措施,必要时应作短路线保护。
4、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将电源切断,(拉断刀闸,取下保险)把配电箱锁好,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专人看护。
5、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6、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有关尺寸。
7、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
戴防护镜。
8、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10、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2、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布置,并明确分工,对于患有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者,请长假复工者,缺乏经验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绪的人员,不能分配其重要技术工作和登高作业。
13、作业人员在工作前不许饮酒,工作中衣着必须穿戴整齐,精神集中,不准擅离职守。
(二)、安装
1、施工现场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H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线管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溶断器。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除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作接地外,应在线路中间处和终端处作重复接地,并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
的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4、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线作负荷线。
5、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注:L1、L2、L3为相线,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
7、在一个架空线路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架空线路宜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高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负荷,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箱要防雨、防尘、加锁,门上要有“有电危险”标志,箱内分路开关要标明用途,固定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0.6m,小于1.5m,箱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别用接线端子分开敷设,箱内电器和线路安装必须
整齐,并每月检修一次,金属后座及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1、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选择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安装漏电保护器。
12、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移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和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其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保护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1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照明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5、安装设备电源线时,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再安装电源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三)用电维修
1、检修工具、仪器等要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状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检修工具和仪器。
2、电机和电器拆除检修后,其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和高压电器拆除后其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在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进行,一般不准带电作业。 4、停电后的设备及线路在接地线前应用合格的验电器,按规定进行验电确
无电后方可准操作,携带式接电线应为柔软的裸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应有断股和断裂现象。
5、接拆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应戴好绝缘手套,接地线时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拆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地线端。
6、脚扣、踏板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结实可靠,应根据电杆大小选用脚扣、踏板上杆时跨步应合适,脚扣不应相撞,使用安全带松紧要合适、系牢,结扣应放在前侧的左右。
7、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木杆根部有无腐朽、空心现象(松木杆不大于1/4,杉木杆不大于1/3),原有拉线,帮桩是否良好,水泥杆应检查外观平整、光滑无外露钢筋无明显裂纹,杆体无显著倾斜及下沉现象。
8、杆上及地面工作人员均应戴安全帽,并在工作区域内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行人、车辆穿越,传递材料应用带绳或系工具袋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9、雷雨及6极以上大风天气,不可进行杆上作业。 10、多台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准采用串联连接。
11、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值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值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检查和从事修理工作。
1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操作者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从事焊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操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3、电焊机必须装有带漏电保护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4、电焊机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电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m。
5、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二次线过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6、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管道、脚手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把线、地线严禁与钢丝绳接触。
7、必须将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室外应设置防护棚,不准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8、各种电焊机的外壳都应接零(地),电焊钳手柄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
9、二次线电缆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处理,线路各处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绝缘包扎。
10、雨天无防护措施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在金属容器、管道内及潮湿地方施焊,脚下要铺设干木板或橡胶板,身体不得接触金属物,并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应轮流施焊。
12、焊接作业应穿绝缘鞋,戴长筒防护手套,配用面罩及选择合适的滤光片,打渣清根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13、高处焊接时,垂直下方及水平方向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不能避
开时应严密遮防,否则不准施焊。
14、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
15、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将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经检测确认后,方可作业。
18、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1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和档板等隔热措施。
20、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 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有隔光措施。 21、严禁将电线缠在身上和用焊条打火抽烟。打火行弧时,应通知互相配合的人员避让。
22、施焊结束时,要严格检查施焊范围内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起火危险后,切断电源,方准离开现场。
气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从事气焊(割)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操作。
2、作业时检查输气管所有连接处必须牢固可靠,气瓶、胶管及工、器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材料制作,必须使用铜合金,含铜量应低
于70%。
3、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 5、氧气瓶、乙炔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阀等,均采取防冻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用烘烤或敲打。
6、禁止使用电磁、钢丝绳、链条吊运各类气瓶。
7、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作业,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8、高处切割作业时要采取防火、防烫、防割切物坠落的措施。严禁手持连接胶管的焊矩爬梯登高,且不得将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9、焊,割场地,应备有防火器材,高温季节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防止爆晒。 10、严禁使用氧气吹扫物件,衣服等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11、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在拧上气瓶帽,清理现场,并将气瓶运到指定地点。
(二)气瓶
1、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以及其它燃气瓶、油脂、易燃物品应分别存放,运输时必须罩上帽,氧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皮圈。
2、开、闭气瓶时,要用专用工具,不得用铁板手等易产生撞击火花的工具,动作要轻缓平稳,人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并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乙炔气瓶开启不得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转。
3、安装减压阀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垢后,再侧身安装减压阀,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阀的活门螺
丝(不可紧闭)。
4、禁止单人肩扛气瓶,禁止用滚动方式搬运。 5、乙炔气瓶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6、乙炔气瓶储存、搬运、使用时严禁卧放,对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并静置20分钟以上,才能使用,乙炔气瓶不应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气瓶中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完,氧气瓶内的剩余压力不小于0.147mpa(1.5kg/cm2),乙炔气瓶内的剩余压力,按表4·2·10规定:
表
4·2·10
环境温度℃ 剩余压力mpa (kg/cm2)
(三)橡胶软管
1、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2、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气软管为绿色(黑色),与焊(割)炬连接时,不得接错。
3、橡皮胶软管禁止接触高温管道,电线和热的物件,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保护。
4、作业中若遇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弯折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炬火,可用弯折软管的办法灭火。
(四)焊(割)炬
<0 0-15 15-20 25-40 0.049(0.5) 0.098(1) 0.195(2) 0.294(3)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丝,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应检查焊(割)炬是否完好,然后检查焊(割)炬的焊射吸能力,接上乙炔气管时,先应检查乙炔气流是否正常,然后接上。
3、依据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割)炬及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的加热,而发出“辟啪”的炸响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关好氧气阀。
5、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割)炬的阀门关门,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 (五)操作
1、点火前,应迅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吹风喷嘴出口,不准对准脸部试风。
2、点火时,应先用乙炔气点火,后开氧气调整火焰,灭火时,应先关乙炔气,后关氧,点火时,焊(割)炬不准对人,燃烧着的焊割炬不准放在地面或工件上。
3、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乙炔气阀点火,然后分别调节阀门来控制火焰。
4、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火要在容器外进行。
5、若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由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6、集中供气,作业中产生回火时,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就迅速半闭焊(割)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7、切割生产时,先要检查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割(或焊)时注意周围欺队员,严禁面对人员点火。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人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机械解体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直立垫稳。
7、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8、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9、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地接零前,禁止送电试机。
井字架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十大纪律。
2、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字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使用。
4、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5、井架各层联系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防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6、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7、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越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时,不准开机。
8、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9、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吸铁慢速将吊笼放至地面。 10、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11、井字架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
个标准内侧的斜撑。
12、井字架三个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挂满。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面平口6-8米,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13、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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