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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报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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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报验制度

施工中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操作者自检、班组互检、质量检查员检验,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交监理工程师请求检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单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派人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予以确认。对于重要的工序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状况本能确信者,尚需由监理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未经监理人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但是,有些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施工,工序作业完成后未经报验即擅自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造成隐患。例如某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基槽挖好后未经监理人员检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即转入下一道工序垫层施工。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及时发现了以上情况,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向施工单位发出了工程暂停令。这里施工单位有两个错误,其一:基槽开挖后,未能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格条款的要求,对基槽的尺寸(深度和宽度)、土质情况和土壤承载力进行自检;其--:未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基槽的质量状况。因此,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整改。又如,某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单位在第三层钢筋混凝土墙体施工中,钢筋绑扎完成后,未经报验即擅自合横封闭,准备浇筑混凝土。监理工程师发

现后,指示施工单位停工,并要求其拆除己封闭的模板,以满足检查要求;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上报自检记录和《质量验收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对自检记录的审核和现场核难,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认后,方可通知其复工。3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续的工序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例如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由于多处隐蔽工程在保证结构安全方面起主导作用,同时它的技术复杂,施工过程又有很多施工试验记录,这些试验记录中的数据就反映了该工程的质量状况,因此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报请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有些重要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例如某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在第-N楼板施工中,钢筋绑扎和支模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即进行楼板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发现楼板中设计的预埋电线蝉管未经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停止,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和照检申请报告,检查电气管线的施工情况。经检查电盒和埋管均不符合设计图纸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质量要求进行返工。经返工整改后,第二次报验,经检查验收达到了质量标准要求,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了《质量验收单》。又如对基础沟槽的质量检查验收后,才能进行基坑回填土的施工;砌砖工程完成后经过检查验收,才

能进行抹灰施工等。原材料、构配件是构成工程实体的物质资源,控制它们的质量就从源头上控制住了工程质量。任何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是在工序中创造的,所以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必须从工序质量控制开始,并以其为核心,把工序质量控制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总之,坚持报验制度,层层设防把关,是确保工程质量,实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持工程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只要持之以恒,必将取得良好效果。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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