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法律判决、裁定,拒绝执⾏⾏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如果当事⼈对判决不服时,申诉是⾮常重要的法律救济措施,申诉需要写申诉书,那么拒不执⾏判决裁定罪申诉书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怎么写拒不执⾏判决裁定罪申诉书
⼈民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民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民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呢?主要有以下⼏点:
(⼀)⼈民管辖的申诉包括对⼈民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民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民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民管辖下列申诉: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民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县级⼈民以外的⼈民管辖下列申诉: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不服下⼀级⼈民不起诉决定,在7⽇内提出的申诉;3、不服下⼀级⼈民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民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三)申诉⼈需提供以下申诉材料:
1、申诉书⼀式两份,需是申诉⼈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式。2、拟提出申诉的⽣效法律⽂书的复印件⼀式两份。3、其他证据材料。(四)申诉书的格式
许多群众来进⾏申诉时,没有申诉书。申诉书是⼈民接受刑事申诉所必须的材料。刑事申诉书有法定的格式。
⼆、刑事申诉的理由有哪些
现⾏《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了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作为申诉⼈可以提出申诉。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出申诉理由。
关于申诉理由,本⼈认为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提起再审的理由来执⾏。因为提出申诉与提起再审的理由和⽬的是⼀致的。根据该条规定,申诉理由,是指原审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法律上确有错误。所谓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个⽅⾯:
(⼀)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盾;
(⼆)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三)发现当事⼈伪造证据,或证⼈作伪证、鉴定⼈提供假鉴定、翻译⼈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三、拒不执⾏判决、裁定罪怎么认定1、划清罪与⾮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拒不执⾏判决、裁定的⾏为,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根据全国⼈⼤常委会2002年8⽉29⽇通过的⽴法解释,所谓“有能⼒执⾏⽽拒不执⾏,情节严重”的情形有5种:
(1)被执⾏⼈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法执⾏的;
(2)担保⼈或者被执⾏⼈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法执⾏的;
(3)协助执⾏义务⼈接到⼈民执⾏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致使判决、裁定⽆法执⾏的;
(4)被执⾏⼈、担保⼈、协助执⾏义务⼈与国家机关⼯作⼈员通谋,利⽤国家机关⼯作⼈员的职权妨害执⾏,致使判决、裁定⽆法执⾏的;
(5)其他有能⼒执⾏⽽拒不执⾏,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拒不执⾏判决、裁定但情节轻微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为⼈因没有能⼒执⾏判决、裁定⽽未能执⾏的,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2、划清本罪与故意杀⼈罪或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为⼈在暴⼒抗拒执⾏⼈民判决、裁定中,杀害、重伤执⾏⼈员的,应择⼀重罪处断,即按故意杀⼈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怎么写拒不执⾏判决裁定罪申诉书”问题进⾏的解答,拒不执⾏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应该由四部分组成,⽽最重要的是申诉的理由与现实,这部分要写具体。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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