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东明德小学班主任选聘办法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我校全体教师除部分行政中层人员外,其余教师均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与否,还直接制约着学校各方面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班主任选聘制度。 一、班主任选聘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所聘岗位应是自己任课班级。
(五)、参加过班主任培训或曾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学校中层干部除因学校委任外原则上不得兼任班主任。
(七)、上一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者下一学年内不得参与
选聘。
(八)、因责任过错被学校撤销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与选聘。 二、选拔聘用程序: (一)人员数量
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人员产生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年末提出自愿申请并附500字左右的《班主任目标承诺书》(承诺目标高于现行绩效),交学校办公室;
2.部门推荐.由校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和德育处在学年末推荐人选并提交300字左右的署名推荐材料(各部门最多推荐一人)。
3.学校委任。同一岗位预选人员应等于或大于一人聘选,如无人预选由学校直接委任. (三)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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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岗位拟聘人员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2.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解除聘任后的班主任工作岗位由学校另行聘任。 三、聘任年限
一学年一聘,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为“优秀”的直接续聘。 四、待遇
任期内按照上级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依相关制度执行(相关制度另行制定) 五、聘任解除
(一)因工作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收取家长礼品、礼金等经查实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因工作渎职经校行政会议决定需要解除的. (四)因学校工作需要解除的.
坑东明德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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