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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 抢救人员(值班医师与责任护士)要按岗定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二、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抢救常规进行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危重病人抢救时,当班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一般抢救由该科值班医师及抢救班护士负责,特殊抢救请示医务科(质控)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四、医务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病人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六、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七、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八、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 医师要补开医嘱和处方。

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人物避免医疗差错。

十、抢救的全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十一、在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通报病情,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利取得患方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十二、如因检查、入院、转科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单位在了解病情后的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并同时携带必要的急救器械和药品。

十三、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十四、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有关值班医师应尽快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必强调常规的术前准备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十五、遇重大抢救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问题,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质控)(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质控)汇报、备案,也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医务科(质控)或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十六、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由医务人员送至病房或手术室,因病情不宜搬动者,留抢救室观察。

十七、抢救病员完毕后,由负责医师及护士(长)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八、急诊自动出院的留观病历及死亡病历,由值班护士整理收回后,由科室统一交病案室保存。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同门诊病历一起由家属带出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下,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l、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然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搐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情,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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