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量化管理,科学合理地分配教师工作,根据宁强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教体发[2018]30号)特制定《代家坝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参考方案》
一、满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周标准工作量为全校工作量÷教师人数 二、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课程工作量 1、统考科目系数
科科目 语文 一二年级 三至五年级 系数 六年级 2、非统考科目系数 科目 音乐 体育 美术 思品 信息 系数 1 1 1 1 1 1 写字 阅读 1 综合 1 安法健 1 班队会 1 1.4 六年级 1.4 级 1.2 1.3 数学 一二年级 三至五年级 1.2 1.3 级 六年1.4 1 英语 学 三至五年1.2 3、早读、午自习按每节0.5课时计算。 (二)职务工作量
1、校长每周按15课时计算,副校长每周按10课时计算,主任每周按8课
时计算。
2、处室干事每周按2课时计算。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按每周3课时计算。 4、教研组长按每周2课时计算。
5、工会按每周按6课时计算,党小组每周按6课时计算。 (三)其它
1、各功能部室管理每周按1课时计算。 2、班务工作每周按2课时计算。
三、学校安排的值班(含值周),以及相关临时指令性工作按要求执行,不计算工作量。 四、具体标准
年龄 达标工作量 备注:
1、达标工作量为保底基数,所有教师不超标准工作量(20)不计分外。不达保底基数,承担其它临时性工作不计分外。
2、因身体健康原因可适当降低工作量,但需递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诊断证明,由校委会商议决定具体工作量。
55以上教师 50—教师 40—49教师 40以下教师 10 14 1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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