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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来源:六九路网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介入和有创诊疗前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常用标识有: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诊断等,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标识。

二、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卡。目前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产科新生儿、入住重症病房及重危病人实施。急诊科病人戴绿色腕带,手术病人戴粉色腕带,临床科室的昏迷病人、危重病人、产科新生儿戴红色腕带。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三、绝对卧床患者,应有标识在床头;隔离病人床头有黄色标志。 四、建立关键流程识别措施。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手术室(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产房与病房之间病人的转运有专人负责,并有具体交接记录文书。住院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床位医生陪同,急诊科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急诊科护士陪同。

五、在实施手术、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的操作前,主要操作者及巡回护士应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家庭电话等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的手段,并将此过程在医疗文件中有所体现。

六、手术前患者的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器材等,病区护士与麻醉师(或手术室护士)之间应有交接与验收,双方签字,不允许由患者(或家属)自带相关资料到手术室。

七、手术与各种有创高危操作在患者进入手术场所前,对涉及到“左右”、“水平面”、“手指或脚趾”的手术,手术或操作医师应在手术或操作部位作恰当的标示,例如在手术部位附近用蓝色标志笔标上“Yes”(Y),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认定,在术前小结(病程录)中有记录。

八、各种有创诊疗、手术当患者在手术台上准备接受手术前,要“暂停”确认。手术医师、麻醉师及巡回护士应对患者的身份(两种标识)、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关键性检查结果及各种签字手续履行等情况进行再一次核查,确认无误后各自应在相关医疗文件上签字,否则不得实施手术。

患者身份识别程序

一、手术患者:手术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房、床号、住院号、诊断、过敏史;病历、手术通知必须明确写清楚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术式;麻醉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分别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房、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确认即将采用的术式。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二、昏迷、神志不清及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入院后由病房护士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房、床号、住院号;诊疗操作过程中,医师、护士须核对以上项目。

三、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后由病房护士给新生儿带上腕带,填写母亲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床号、体重;新生儿患者入院后由病房护士给新生儿带上腕带,填写母亲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床号;诊疗操作过程中,医师、护士须核对以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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