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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安全标准(定稿)

来源:六九路网


版 本:1.0 文件编号:XMBZ/0521

路基工程安全标准

1. 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部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整体路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2. 一般规定

2.1 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明确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工程、高边坡、大型支挡工程等施工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2.2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设置明显的风险告知牌。

2.3 爆破施工、临时用电、劳动保护物品的使用、高处作业平台搭设、设备管理等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4 施工便道上应设置指示标志及导向牌,以引导车辆行驶及人员通行。 3. 安全防护设施 3.1 路基土石方

3.1.1 取土坑开挖时应当根据土质、水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的边坡坡度。取土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应设置警示带和警示标识,其防护措施参照桥梁工程基坑安全防护。

3.1.2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如图3.1.2-1所示。

图3.1.2-1 路基施工安全标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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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日期: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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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支挡、高边坡防护及处置

3.2.1 支挡、高边坡防护及处置作业时,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和作业平台,脚手架的搭设要求参照脚手架安全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3.2.2 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并设置上下爬梯、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为1.2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米,上下横杆之间及下横杆与地面间的距离不得大于60厘米。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防锈漆、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3.2.3 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作业工序牌,如图3.2.3-1所示。

图3.2.3-1 路基施工作业工序牌实例图

3.3 高陡边坡处施工

3.3.1 高陡边坡处施工时,作业人员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栓在树干或固定的安全桩上,绳索应垂直,如图3.3.1-1所示。必要时,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和作业平台。

图3.3.1-1 高边坡作业安全防护实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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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带,警示标识。 4. 安全管理要点 4.1 路基土石方

4.1.1 施工前,应查明施工现场地面上、地面下原有建筑物、电缆线、管道等位置及其走向,在离电缆、光缆线1米距离之内设置标志、标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不能擅自作业。

4.1.2 路堑开挖施工时,须从上而下,分级开挖,边开挖边防护,并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如图4.1.2-1所示。

图4.1.2-1 路堑开挖施工实例图

4.1.3 路堑开挖施工中挖掘机向下卸土时,应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或设备进入。

4.1.4 路堑开挖施工中,当挖掘机须到坡顶及坡中进行挖掘作业时,应注意设置挖掘机作业平台,保持设备水平作业,严禁挖掘机在倾斜状态下进行作业。

4.1.5 截水沟与路堑开挖应同步施工,并在坡脚处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4.1.6 高填方路基填筑时,应当设专人指挥,机械与路基边缘距离须不小于50cm,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压实的路基范围内。

4.1.7 在施工中遇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工: 4.1.7.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4.1.7.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泥石流暴发时; 4.1.7.3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1.7.4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水发生坡道打滑时; 4.1.7.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4.1.8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须采取安全防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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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4.1.9 弃土方和有滚石危险的区域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 4.2 支挡、高边坡处置工程

4.2.1 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违规交叉作业。

4.2.2 支挡工程基础开挖时,应视地质情况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必要时应对基坑进行支撑。

4.2.3 挡墙、护面墙等砌筑工程施工时,墙下禁止站人,禁止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不得采用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材料,并在路堤边缘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机坠落。

4.2.4 高边坡处置时,应加强坡面的观测,及时清除危石、浮石。 4.3 高陡边坡处施工

4.3.1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栓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1根安全绳上栓2名以上人员。 5. 附则

5.1 本标准由技术总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技术总监应监督本标准的执行,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如果发现标准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组织予以修订。

5.3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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