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进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
工程名称:南京新百裙房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 XXXX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2010年5月 23日 至2011年 11月 31日 交底人 施工期限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O.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8.上班前应检查所要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地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19.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0.脚手架超载危险: 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材料。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1.墙柱钢筋绑扎必须搭设操作架,不准站在柱箍筋上绑扎墙柱筋,人字梯(铁马凳)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对施工电梯,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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