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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来源:六九路网
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

二、 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领取营业执 照。

三、 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 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取得 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 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 年。

五、 保证依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 要求。

七、 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 及时清理变质、 超过保质期及其 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 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 退货等义务。

九、 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 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 不涉及疾病预 防、治疗功能。

十、 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 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食品安全配送能力, 提高公司的社 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周俊良(总经理 副组长:张玉行(副总经理 洪爱兰(副总经理 成 员:张志满、吴丹球、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 理体系, 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 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 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 监督检查员工保 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 确保经营 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 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 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流通许可证》 、 《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 期内, 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 发现问题立即下架, 同时向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 的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 的检查验收。

二、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 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 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 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 收的制度。

三、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 保证本企业 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四、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 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 均应遵守 本制度。

五、本企业查验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销售凭证

(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六、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 应提出异 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七、 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 在签订购货合同时, 必须查验供货者 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

一、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特制定 本制度。

二、 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 从事批发业务的, 还要 建立销货台帐。

三、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 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四、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 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六、 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 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 并做好登记工 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 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八、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 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 也应当 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

一、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 确 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 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 地方或者行 业标准或有关要求, 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采取停止销售, 退出本经 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 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 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造成损害的。

四、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 应 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 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 配合召回已售出 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 对有毒有害、 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 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 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本经营单位 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 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 通知购货 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 发现不 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七、 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 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 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 将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采取质量先行负责、 “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二、 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 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 ,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三、 确定受理后, 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 做好投诉人姓 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 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 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四、 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 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 绝。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 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 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 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 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 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治理,推进食品质量监管,根据《产品质量 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 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 关系人身 健康、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

三、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批发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便群众了解食品质量、来源等。 四、 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就是在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相关 资质证明。

五、 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质检部门通 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查等途径获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 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 :

(一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 (二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有效期; (三食品的主要成份及含量检验检疫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 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形式:

(一摘录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工商所在办公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食品 安全信息公示栏”;

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 对没有对食品安全信 息公示的,可结合市场预警制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

九、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没有落实本制度而出现食品质量等侵犯消费者合法 权益等问题的,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予以查处。

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 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 所每天

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 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二、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 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三、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 清洁,整齐有序。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 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

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 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 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禁 止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 情,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五、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 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 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 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 卫生知识、 职业道德和法律、 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 技能培训。

三、 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 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 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

六、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 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将培 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控制本单位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食品卫生 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危害, 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 《食品安 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职责

1、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食品、工具、用具、设备等现场进行保 护。

2、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的事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详细报 告发生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

3、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配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现场进行采 样、调查。

5、按照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 进行清洗消毒。

6、公告收回巳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的食品。

二、应急反应

1、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发现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负责人 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做为第一责任人应于 2小时之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和疾控机构报告。 3、积极联系卫生机构并协助救治中毒人员。 4、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食品存贮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 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二、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 制度。 三、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 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四、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 、游泳池、垃圾桶(站)邓 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 10m 以上, 并在粉尘、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 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五、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六、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 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 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七、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 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八、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 冷藏库(柜) ,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九、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 品输送窗。 十、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

洗涮消毒。 十一、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 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一、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 二、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四、验收检查 五、记入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 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七、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 八、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 洁;直接入口的食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销售直接入口食 品时,使用售货工具) 十、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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