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细药材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生产贵细药材管理规程,便于贵细药材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贵细药材的管理。 3 职责
供应部部长、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车间领料员执行本规程。 质量部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 内容 4.1 采购原则
4.1.1 货比三家、性价合理,选择供应商。 4.1.2 选择信誉可靠的合法供应商。
4.1.3 执行公司《物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办法》。 4.1.4 购进的贵细药材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4.2 物料采购申请、审批
4.2.1 物料部采购员负责采购工作,保证及时供应。
4.2.2 采购供应商的审计及物资的定价应做到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最低价原则采购。
4.2.3 贵细药材采购由物料部(采购员)做出采购计划,填写所需采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4.3 采购
4.3.1 采购员接到领导批准签字的贵细药材申请单后进行安排采购。
4.3.2 必要时通知各供应商提供样品进行检验。汇总样品的检验结果及价格,择优进行采购。
4.4贵细药材的验收
4.4.1 贵细药材入库,原则上应一人验收,一人复核。应先检查原包装有无损坏受潮和其他异样,封签是否完好,核对现货与发货单上的数量是否相符,然后逐件检查和复核包装重量,计算药材净重。如发现毛重不符时,须及时向有关责任人反映,及时与发货方联系协调解决,《物料验收入库规程》验收入库。
4.4.2 散装贵细物料的重量复核:称量出一只袋子的重量,将其全部倒入已称重的空袋内,称量出毛重,毛重减皮重得出贵细物料的净重,填写《称量记录》。
4.4.3 定额密封包装的贵细物料重量复核:毛重应大于标识所示重量。 4.5 贵细药材的储存养护
4.5.1 贵细药材必须放在贵细药材库储存,专人专库保管,建立领用登记、复核制度。 4.5.2 对于质脆易碎的品种,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其残损,一般应用固定的箱、框、PVC桶等密封后,储存在干燥阴凉,不易受潮受热的地方,库内温度应保持在30℃以下,相对湿度不超过75%。在储存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梅雨季节时,应对易发霉生虫的品种经常检查,防止生虫受潮。
4.5.3 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仍易变质的品种及有效期在两年内的一些重点养护品种应与质量部协商,并开展留样观察,考察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为指导确定合理库存提供资料。
4.5.4 对库存贵细药材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抽查,抽查周期应视药材质量特性和季节的变化而定,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对有问题的药材进行必要的整理和养护。
4.5.5 发现药材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质量部一般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不能发放,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5.6 对易发生霉变的贵细药材,可采用密封法、吸潮法、冷藏法、空气调节法等养护方法。
4.5.7 严格控制库房的温湿度,每日定时作两次温湿度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降温、保温、除湿、增湿等措施,使其恢复到规定的温湿度范围内,并随时做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管,作为参考资料以掌握变化规律。
4.6 发放:
4.6.1由两个仓管员按批指令限额发放物料,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出现泼撒现象,详细填写称量记录,称量人与复核人签字确认。发放工作完成后及时密封、放至原位,同时下账。做到帐、物、卡一致。
4.6.2物料发放应建立明细台帐,确保帐、物、卡相符,出现不相符时应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相关领导。
4.6.3仓库管理员、领料人员对所发放的物料实行双人复核,并在领料单、物料卡上签名,方可出库。
4.6.4每次发料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货位卡及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如发现偏差,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按《偏差处理规程》处理。
4.7其它
4.7.1 贵细药材应进行双人双锁管理。
4.7.2 领用部门领出贵细药材后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工(一般在3-4天内完成) ,严格按照加工程序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严格控制在损耗范围内。
4.7.3生产出的产品要进行入库管理,仓库管理员认真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称量入库,并核算收率,如出现不在收率范围内时应及时问清原因,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4.7.4 领用贵细药粉时,应按照批生产指令进行发料,如没有生指令时需要相关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发料,没有相关领用指令不得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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