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药品三级管理按照“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办法管理。
1、.一级管理 (1)范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 (2)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管理,毒性药品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
2、二级管理 (1)范围
第二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高危药品。 (2)管理办法
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每日清点,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管理。高危药品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3、三级管理 (1)范围 普通药品 (2)管理办法
季度盘点、以销定存,帐物相符。 第二篇: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采购、验
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一、药库管理制度:
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4、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5、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6、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7、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8、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门诊、病区药房管理制度:
1、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
2、门诊、病区药房发药窗口的麻、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3、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并设立明显标识,由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的调配。
4、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处方的调配人和复核人应当仔细核对麻、精药品处方,并进行签名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精药品处方,应当拒绝发药。
6、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
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7、患者使用的麻、精药品为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瓶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瓶或者废贴的数量。
8、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高级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在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的处方权。
2、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3、麻醉处方一但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
4、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 5、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
废该编号的处方。
6、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常用剂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剂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7、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注射剂除凭医师处方外,须交回空安瓿换药。
8、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本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患者建立随诊或复诊制度,并将随诊和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9、对各科室、手术室等使用的麻、精药品注射剂应收回空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回收的空瓶和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10、剩余的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一、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储存麻、精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
批号相符。
四、麻醉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处方印制完毕后,应交由药剂科保管,统一登记编号,核实数量并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
处方使用时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自己到药房领取,药房发方人要详细登记处方编号,并由领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处方一旦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废该编号的处方。
五、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第三篇: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
就明确的管理制度而言,没有看到过明细规定。具体是: 1.分别在药库、药房建立两套麻醉药品专用卡,其中药库的专用卡是所有药房麻醉药品最高库存限量(一式两份,一份药库,一份各药房);
2.药房的专用卡是所有对应的临床科室备用麻醉药品数量(门急诊、住院都有,一式两份,一份药房,一份临床),这样麻醉药品有了三级链条式的环环相扣管理,药库监督药房数量,药房也清楚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备用数量,方便监督检查。临床需要增减数量时,需要在两份卡片上更改,由医务科和药剂科认可签字。
3.医疗单位麻精药品“五专”管理系指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
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以下简称“五专”),“五专”工作是医疗单位药库、药房管好麻精药品防止流弊非常重要的环节。 第四篇: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1、药库入库验收及出入库管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及领用管理 ①定点批发企业双人配送麻精药品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按照验收、核对程序进行验收。
②保管员双人签字做好相关登记后入库。
③药品保管员严格按照麻精药品“专柜加锁”管理原则保管储存。(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管理
①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②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到药库领取药品。
2、药房请领及发放管理
(1)、各药房建立基数,经药学部同意后按基数至药库请领麻精药品。
(2)、各病区向中心药房传送患者用药信息。工作人员持医师开具的规范的麻精药品专用处方与药房打印的麻精药品发药单到中心药房领取。
(3)、药师按规定审核领药单及处方,无误后回收注射剂空安瓿。 3、病区基数管理
(1)、病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交书面申请,报药学部和院医务处审批同意,建立病区基数。(2)、病区人员持基数表至药房,由药房负责人确认后发药并记录。
(3)、麻精药品放入病区麻精药品专柜,由专人负责,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取药,并专册登记。
(4)、药学部定期到病区检查麻精药品的使用登记情况。(5)、患者停止使用麻精药品,立即停止发药,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药房。 第五篇: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的贮存
1、危化品贮存必须按化学危险品性质分类、分项。 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腐蚀性、挥发性化学药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 4、危化品储存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 5、危化品必须封闭储存,专人负责。 二、危化品出、入库管理
1、化验室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碱液卸车、过磅必须跟踪监督并在过磅单签字。
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化验员每次领用化学危险品数量不宜过多,至多1-2天用量。 三、危化品使用安全预防
1、化验员必须遵守《化验室守则》(另有管理规定)和有关的危化品操作规程,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打开浓盐酸、浓硫酸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 防护眼镜。
3、蒸馏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4、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 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6、7、四、化学危险品外借及作其它用途管理
1、为了做到对危化品的有效控制,其他任何部门借用危化品,必须经过水处理厂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外单位借用人员签字,同时注明借用危化品名称、数量等相关内容后后方可外借,对于未经许可私自外借的化验人员进行相应考核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2、本部门原则上严禁将危化品拿出化验室外作其它用途,如果必须使用,在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及使用人员造成伤害的前提下,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危化品负责人签字许可,做好记录,限量领用。
为规范化验室药品在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方面的规范性,特制定本标准: 1.采购标准:化学试剂虽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厂,但不同厂家、不同原料、不同工艺的试剂有很大差异,为提高水处理厂质检的工作质量,更好的实现化验的准确性、连续性、一致性,原则上试剂按照合格供方进行供货。
化学试剂选用根据分析任务、分析方法、对结果的准确度为依据,来选择化学试剂的纯度。根据以前使用厂家产品的经验,以及生产厂家在化验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确定试剂、药品合格供方名单,提报采购计划。
2、验收标准:验收化学试剂必须根据采购计划检查化学试剂的纯度及规定的生产厂家;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标明试剂的名称,规格,质量。溶液除了标明品名外,还应标明浓度,生产日期等;化学试剂的包装及分装必须优良,生产时间不能太长(无特殊要求规定2年以内)以免变质。
3、化学试剂的管理与安全存放:
化学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试剂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化学试剂的管理根据试剂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保管。
化验室内只宜存放短期内需用的药品,严禁在化验室内存放总量20L的瓶装易燃、有毒液体。大量试剂应存放在危化品仓库内。对于一般试剂,如无机盐,按元素周期系类族有序地放在试剂柜内。存放试剂时,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
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不能混放在一起。把试剂分成下列几类分别存放: ①剧毒类 专指由消化道侵入极少量即能引起中毒致死的试剂。生物实验半致死量在50mg/kg以下者称为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硫酸二钾脂和毒苷等。化验室有:硫酸汞。
这类试剂要置于阴凉干燥处,与酸类试剂隔离。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内,并且要做到两把锁防护,钥匙由不同的人员保管,其中运行人员一把,班长一把。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建立使用消耗档案,该试剂的使用、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水处理厂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②强腐蚀性类 只对人体皮肤、粘膜、眼、呼吸道、和物品等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化验室有:硫酸、盐酸、氢氧化钠。
这类试剂存放要求阴凉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选用抗腐蚀的材料,也不要放在高架子上。
③强氧化剂类 这类是过氧化物或含氧酸及其盐,在适当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等形成爆炸的危险。化验室有:重铬酸钾。
存放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度。要与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或还原性物质等隔离,堆垛不易过高过大,注意散热。
④低温存放类:放于温度10度以下。⑤指示剂与有机试剂类。⑥一般试剂 ⑦生化试剂
4、试剂使用标准:
领用:试剂使用首先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领用人,让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领用并让保管员签字;
药品使用规范:(1)化学试剂的使用应根据分析要求来选用,不同等级的化学试剂,杜绝选择试剂不当,造成资金浪费或影响化验结果。
(2)化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化学试剂的性质;
(3)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万一标签脱落,应照原样贴牢。绝对不允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无标签的试剂必须取小样鉴定后才可使用。不能使用的化学试剂要慎重处理,不能随意乱倒;
(4)为了试剂不受污染,应当用洁净的牛角勺或不锈钢勺从试剂瓶中取出试剂决不可用手抓取。液体试剂可用洁净的量筒倒取,不要
用吸管伸入原瓶试剂中吸取液体。从试剂瓶中取出没用完的试剂,不可倒回原瓶。
(5)打开易挥发的试剂瓶塞时,不可把瓶口对准自己的脸部和别人。不可用鼻子直接去嗅试剂气味,可以用手在瓶口煽动,在稍远的地方嗅气味。严禁用舌头品尝化学试剂。化学试剂一般不能作药用和医用。
试剂使用完毕,填写药品配置记录,注明配置药品名称、数量、使用药品的量、及配制人。未用完的试剂放在药品厨内(剧毒和危险品让保管员检查并记录使用量后放回仓库)。
5、化学试剂保质期及过期处理:
对于不同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包装不良和放置时间太长的可能变质的试剂,使用前应作检查;变质药品、过期药品由厂家负责回收。根据不同化学试剂性质,对于规定了保质期的试剂,超出保质期后,不得使用,联系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对于性质稳定的化学试剂,无保质期说明的,规定保质期为5年,超出5年不得使用,联系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对无保质期要求的固体试剂,使用前应做好检查,同时使用时用标准样验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剧毒品的品种在储运、使用时应严格执行“五双”: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锁、双帐。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水处理车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要求:
1、对购进剧毒品后,由两人验收,其中一人为运行人员,另一人为班长,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无误后立即锁入保存箱。
2、剧毒品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双锁,两人同时到场开锁。 3、剧毒品的领用必须由领用人(两人以上)事先填写领用剧毒品的统一格式的专用表格,内容有:剧毒品名称、数量等,并由水处理车间负责人批准、签字,然后由班长签字后领取,班长记录好账目。
4、凡是领用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5、领用剧毒品必须保证随用随领,不得领去不用,剧毒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剧毒品使用情况回执必须在当天返回。
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用天平称量进行交接,一次性配制成使用试剂。剧毒品保管员、水处理车间负责人对领用量负责。
7、剧毒品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注意事项、应急及防护措施,配制过程中必须双人在场,做好监护、防护措施,出现药品泄漏等异常,必须及时向水处理车间负责人汇报。
8、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及其他注意措施。
9、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每月15日),对库存剧毒品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两相符,即剧毒品的保管帐与剧毒物品领用登记表相符,两处应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剧毒品的实际库存量应与帐面相符,即:帐-物相符。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0、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11、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水处理车间剧毒品为硫酸汞,对硫酸汞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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