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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案-初二第一课-青岛出版社

来源:六九路网
第一单元感恩图报

第1课父母之恩

教学重点

教师指导学生“反复诵读”“博学多闻”和“细察勤问”中的原文,并根据注释和译文理解“孝”的内涵。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行和道德,用它可以使天下人心归顺、百姓和睦相处。指导学生阅读”乐学深思”中关于子路的故事,让学生明白感恩父母是有期限的,要从现在做起,切不可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状况。引导学生阅读“善辩明理”中“缇紫救父”的故事,并由此展开讨论:感恩父母的正确方式是什么?

课文研读整体把握

本课以“父母之恩”为题,在“博学多间”板块引用了《孝经・开宗明义》中的一段话,阐释了“孝”的内涵;在“细察勤问”中引用了《弟子规》和《论语·为政》中的话,告诉学生“报答父母的恩情首先要从保护自己做起,努力做到少让父母牵挂自己";“乐学深思”和”善辨明理”两个板块分别讲述“子路孝敬父母”和“缇紫教父”的故事,意在引导学生用正确的方式感恩父母。

二、素养提升

通过本课的学习,学生要理解传统文化中“孝”的内涵,要坚持身体力行,学会用正确的方式感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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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说明

一、博学多闻

(一)设计意图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读此章句要让学生明白:孝敬父母、感恩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应该身体力行的,“人之行,莫大于孝”。“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则告诉我们:“孝”应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

1.名家注疏

夫子以六经设教,随事表名。虽道由孝生,而孝纲未举,将欲开明其道,垂之来。以前参之孝,先有重名,乃假因闲居,为之陈说。自标己字,称“仲尼居”;呼参为子,称“曾子侍”建此两句,以起师资问答之体,似若别有承受而记录之。

“子”者,孔子自谓。案《公羊传》云:“子者,男子通称也。”古者谓师为子,故夫子以子自称。“曰”者,辞也。言先代圣帝明王,皆行至美之德、要约之道,以顺天下人心而教化之,天下之人,被服其教。用此之故,并自相和睦,上下尊卑,无相怨者。参,汝能知之乎?又假言参闻夫子之说,乃避所居之席,起而对曰:参性不聪敏,何足以知先王至德要道之言义?既叙曾子不知,夫子又为释之曰:夫孝,德行之根本也。释“先王有至德要道”。谓至德要道,元出于孝,孝为之本也。云“教之所生也”者,此释“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谓王教由孝而生也。李道深广,非立可终,故使“复坐,吾语汝

身谓躬也,体谓四支也,发谓毛发,肤谓皮肤。《礼运》曰:“四体既正,肤革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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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发如云。”此则身体发肤之谓也。言为人子者,常须戒慎,战战兢兢,恐致毁伤,此孝行之始也。又言孝行非唯不毁而已,须成立其身,使善名扬于后代,以光荣其父母,此孝行之终也。若行孝道,不至扬名荣亲,则未得为立身也

夫为人子者,先能全身而后能行共道也。夫行道者,谓先能事亲而后能立其身。前言立身,末示其迹。其迹,始者在于内事其亲;中者在于出事其主;忠孝皆备,扬名荣亲,是终于立身

〔宋〕邢昺:《孝经注疏》

2.选文评析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闻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它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孝经》首次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其具体要求是:“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细察勤问(-)设计意图

引用了《弟子规》和《论语・为政》中的话,意在告诉学生:报答父母的恩情首先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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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己做起,努力做到不让父母牵挂自己。

(二)引导参考

孟武伯间什么是“孝”。孔子的回答历来有多种解释。阶除了教材中给出的解释,教师也应引导学生理解其他说法。孔子说:“让父母只担忧子女的疾病。"孔子的回答看似有点生头不对马嘴。人家问什么是“孝”,他却回答说父母一心为儿女的疾病担忧。但是,我们稍加体会,就会发现他的回答实际上非常深刻而精妙。他的意思是说:“你要什么是孝,想一想你生病时父母为你担忧的那种心情吧!这样你就会知道怎样尽孝道了。”所谓孝,无外乎是对父母爱心的回报。你只要记得自己生病时父母是如何焦急,以同样的心情对待父母,就是孝,就是感恩父母。

三、乐学深思(一)设计意图

由子路的慨叹“现在我有这么多粮食又有什么用呢?我再想吃野菜,再想从百里外背米给父母,已经不可能了”,警示学生“孝敬父母是有期限的”,进而引发学生思考:“我们现在应该以怎样的行为来报答父母呢?”

(二)引导参考

【原文

孔子行,闻哭声甚悲。

曰:“驱!驱!前有贤者。”至则阜鱼也。被褐拥,哭于道旁。孔子辟车与之言曰:“子非有丧,何哭之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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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鱼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学,游诸侯,以后吾亲,失之一也;高尚香志,间吾事君,失之

二也;与友厚而小绝之,失之三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吾请从此辞矣!”立稿而死。

孔子目:“弟子诚之,足以识矣。”于是门人峰归而养亲者十有三人。

【译文

孔子出行,听到有人哭得十分悲伤。孔子说:“快,快,前面有贤人。”走近一看是鱼他身披粗布,抱着镰刀,在道旁哭泣。孔子下车对阜鱼说:“先生家是不是有表事?为什么哭得如此悲伤?

阜鱼回答说:“我有三个过失:年少时出去求学,周游诸候国,没有照到亲人,这是过类之ー;自视清高,不愿为君主效力,没有成就,这是过失之二:用友交情深岸,可限早就断绝了联系,这是过失之三。树想静下来可风却不停吹动它,子女想要好好孝散的时候,老人却已经不在了!过去了不能追回的,是岁月;逝去后想见而见不到的,是亲人。就让我从此离列人世吧。”说完,他就世了。

孔子对弟子们说:“大家要引以为成,这件事足以让我们明白其中的道理!”于是,有许多弟子辞行回家雕养双亲。

四、善辦明理(-)设计意图

少女紫的至孝之心和壮义之举不但救了父亲,而且促使了肉刑的废除。让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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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度上理解为什么说“孝梯之至”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二)引导参考

文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利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不生男,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提蒙仿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要父为吏,齐中称廉平,今坐法当刑,要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气得。卖题入身为官,以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利法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提紫上书的整个叙述顺序从廉(父)、慈(君)、孝(己)展开,充分论证了肉刑即使有效也难以令彻底改过自新者恢复原貌,隐含的意思就是要废除肉刑。文帝看到了这样的上书难免不“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汉书・刑法志》在记载文帝废除肉刑的理由时,从帝王的慈悲为怀、悲天悔人出发,来论证君父的”“不忍人之心”:“今法有肉刑三,而好不止,其答安在?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訴至,肤甚怜之。夫刑至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实际上,提是先忠后孝的表达,在承认法律的前提下,先述说其父是廉吏,加上医高明,乃国之栋梁,接着才充分展现女儿对父亲的孝道,最后移孝于忠,希望以身替父。在提紫的论说中,忠孝是两全的。这十分符合文帝以孝治国的君父之愿。文帝也从孝出发,以侧之心反思失教失德本心,最后回应国家刑罚改革,从家到国,家国同构,实际上也是移孝于忠的政治信条

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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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建议

指导学生在反复通读原文的基础上结合注释和译文理解原文的主要意思。引导学生过阅读两则故事深刻理解“孝"的含义,使之内化于心灵深处,懂得感恩父母,在生活中努力践行。

二、教学设计(一)博学多闻

1.通过自读、小组朗读、分角色朗读等多种形式诵读,尽量做到熟能成通。

2.结合注释和译文,根据自己的理解说一说对”孝”的体会。

(二)细察勤问

面读并理解“身有伤,始亲忧和父母唯其疾之忧

2.讨论并明确“报答父母的恩情首先要从保护自己做起,努力做到不让父母牵推自

两句话的含义

(三)乐学深思

1.阅读子路的故事,了解其主要意思

2.交流讨论:我们现在应该以怎样的行为报答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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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善辨明理

1.阅读故事,说说故事的主要意思。

2.讨论:缇萦舍身救父的行为是香与(孝经)中孔子所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教语有矛盾呢?(五)总结提升

引导学生达成共识:对待父母,我们不但要有感恩之心,还要从现在做起,用正确的方式、用实际行动报答父母。

链接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家时己有人怀疑是后人附会。清代纪购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道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骨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現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那属。全书共分18章,以孝为中心,比較集中地闻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思。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请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立身理家、保所根。《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认为”孝之至”就能够”通于种明,光于四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烦的規定。它主张把“孝”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家法等域关系与为封建君主展务联系起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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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接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的县体要求:“居则致其敬,乔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夜,条则致其严。”该书还根据人的爭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发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利于

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度,满而不温”;钟大夫之”孝”则一切接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尤排行”;士阶层的”事”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把;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证身节用,以系父母”

《孝经》还把封建道德规范与封建法律联系起未,认为”“五刑之满三十,而罪吴大于不孝”;提出要備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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