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交通
(1)管线施工路段,在其两端必须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
凡按规定采用LL-98型路栏的道路、管线工地,其路栏两端必须安置红白相间的LL-98型路栏。
(2)施工现场或堆场夜间应设置警灯及照明灯,必要时应安排纠察人员。
(3)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专人进行交通管理和纠察指挥。
(5)土方运输专人指挥车辆进出,汽车拉土回填时随时了解路面情况,防止汽车陷入软地基,汽车卸土要防止路面突然下沉造成向后翻车。禁止司机酒后开车、开机,自卸汽车卸完料后及时放下车斗,严禁升斗行驶,要注意架空电线和跨路构筑物的净空限制。
(6)与交通部门配合好,确保施工路段的正常交通。 2、施工现场
(1)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安全交底。
(2)按规定设置路栏和过道板。
(3)机具车辆、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 (4)做好现场安全标志设置,现场安全标志按总平面图设置。
(5)工人上岗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3.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划定: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颠末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况良好后方准使用。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需依照国家现行有关划定执行。
(3)、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4)、各种运输工具,土石方施工机械、吊车等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执证上岗,凡严禁载人的车辆运输工具不得人员搭乘。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驾车。车辆、机械要经常维修、保养,保持良好。
3.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习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划定使用,不得超出划定的使用规模或超负荷运转。
(3)、驾驶室或操作室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事情岗位,严禁疲劳功课,严禁机械带故障功课。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6)、各类笨重物品的装卸,必须选择好场地,准备好合适的设备、工具,由指定的专人负责指挥,统一号令,统一行动。起重所用的器械工具必须经过仔细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2)、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功课检验时,应释放压力。
(3)、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3.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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