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春节快要到来,我街道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加之年关将近,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街道相关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20xx年年初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单位以及领导的安排,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各村及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街道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机构
为切实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特成立双戛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街道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公共安全、校园、旅游、工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和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以及大型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强化执法检查,严格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波形防护栏等道路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2.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货车、面包车、运输学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重点查处超限超载、无证经营、违规运营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班线客车倒客抢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1.以露天矿山、地质勘探单位为重点,对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表土剥离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机电通讯、排水供电、安全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加大对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查处情况;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专卖店变相批发等问题整治情况。
(五)消防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农村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家畜圈舍10米范围内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和电气线路布线不规范、线路老化和未穿管敷设等问题。整治村民房屋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在非安全距离内同时使用炉灶和液化气、沼气;是否违规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生活区防火分隔不到位、柴草等物料与建筑物未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等问题。整治农村群众随意烧荒、焚烧垃圾、枯枝败叶等问题。整治各类木材加工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问题。
2.突出学校、卫生院、市场(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情况。
3.组织对酒店、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通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小型经营场所、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的消防安全营控,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六)建筑施工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落实情况。
(七)公共安全方面
加强举办的节庆、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情况,并按规定报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八)校园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上下学期间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管控不力,运输学生车辆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查严治学校集会、课间操、放学等活动安全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落实,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等问题。
(九)旅游安全方面
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情况,对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区、景点及游乐设施的查处情况。
(十)工贸安全
交叉检修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深入排查治理双戛街道工贸行业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针对双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紧盯事故多发行业,严格监督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一)其他重点领域
电力、卫生、食品药品、农业机械、粮食仓储及加工等行业领域要按照本方案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各村、各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大检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坚持齐抓共管,做到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街道安委办和街道应急站、派出所联合检查,特别是涉及多部门或跨行业领域的重大问题,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本辖区、本领域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有力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做到整改措施到位。各村、企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靠实安全生产责任。此次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20xx年1月25日至2月28日期间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调度。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部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的部门、企业责任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查处。以上方案,希望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20xx年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深入细致地排查隐患、强化整改、完善机制,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从9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9月19日至24日由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机关线办和网格员组织检查;9月25日至30日分行业领域由班子成员带队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区两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整改销号情况;工业小区(出租厂房)规范整治进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其它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工贸企业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车间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以及其它消防安全隐患。
(三)辖区内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医院、商场、酒店、网吧、专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安全出口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全等情况。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包括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及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辖区内在建工地、城中村改造建筑工地、山林、地质灾害点、休闲农庄、农村社区危房及旅游景点安全状况。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距离、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员工培训、持证上岗及现场作业等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进行安全评价,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检测检验合格,厂房是否报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和省、市、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综合抓、具体抓,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原则,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细致、全面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细化督查,重抓落实。街道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组,对村、社区和企事业的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督查方式,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以点促面,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联动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
按照阳泉市郊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阳郊煤发20xx11号)和市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阳煤政发20xx19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等领导和王儒林、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全省煤炭产业向“六型”转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两节”、“”期间特殊敏感时段及季节性特点,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结合煤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推进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对非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取缔;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查重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停工整顿并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堵塞煤矿安全管理漏洞,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公司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对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负责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和王儒林、李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4”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1·6”全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煤矿实施“1+4”工作法的落实情况。
(三)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
(四)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四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领导跟班带班下井情况及值班值守情况;煤矿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推进标准化建设、现代化建设情况。
(六)煤矿是否严格执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并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矿井。
(七)以瓦斯、水患、火灾防治为重点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工作情况。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瓦斯防治措施和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抽采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度计划是否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90%,月度产量是否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12的90%。煤矿水患治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掘探分离、先探后掘,治采并重,先治后采”措施;资源整合煤矿是否开展了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是否建立健全了煤矿防治水图件和基础台帐,是否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邻近的整合关闭小煤矿进行了采空区积水积气调查。煤矿是否按照定制定和实施了防灭火措施。
(八)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九)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以及隐患排查数据库建立情况,整改情况。
四、方式方法
本次安全大检查,按照“煤矿全面自查、公司逐矿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煤矿全面自查。各煤矿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整、边查边改,通过滚动排查和持续整改,进一步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公司逐矿检查。公司将对所属矿井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严执法重查处。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对大检查期间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和问责。对大检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
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一律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本次安全大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降低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人情关。对弄虚作假、降低检查标准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对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细致排查,严格整改。要细致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煤矿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并要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各煤矿要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上报公司安监部。本次大检查实行信息简报,各煤矿于每周五上午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工作信息简报并于3月底将大检查总结上报公司安监部。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按照大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文件精神,成立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城镇燃气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孟永泉副担任,副组长由县办副主任张光、县住建局张利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并收集、汇总、上报和通报有关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张利兼任,副主任由安立副担任。
四、主要内容
(一)完成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健完善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强化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德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条块结合”的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机制,10月底前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
(三)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按照大同市办公室《关于即发大同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107号)文件要求,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居民用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四)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保障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五)全面规范建设管理。要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包括各种类型的LNG、CNG点供站以及其它类似的燃气设施)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四是加强对燃气使用和供应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及时完善制定管理措施,坚决夯实各类燃气设施使用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对已投入运行且手续不全的燃气项目,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六是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六)严格经营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行政审批部门要组织燃气场站设计、特种压力设备、安全管理等专家以及联合市、县(区)两级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要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价,并将现场联合勘察意见和安全评价结论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全面加强巡检监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加强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的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燃气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加强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九)强化用户端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二是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要严格按照大同市《大同市餐饮服务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同政办发〔20__〕7号)、《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的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加大入户检查力度和频次,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果断采取停气措施。
(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十一)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和储存管理。各液化石油气供应点(门市部)必须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企业设立,持有《供气许可证》的供应点(门市部),只能销售自有合格气瓶,不得销售除设点公司以外的其它公司的气瓶,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燃气,不得一证多用、私设瓶库,只能在《供气许可证》中批准的瓶库内按国家规定数量存放燃气瓶,不得在瓶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要加强对液化气供气门市部瓶库的管理,对瓶库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超量储存钢瓶的,要立即整改。
(十二)提升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保障水平。各部门、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要大力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大力推广使用泄露报警、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控。
(十三)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设施运营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五、责任分工
(一)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燃气行业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本地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整治、管道居民用户户内自有设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治、以及其他各项整治任务。对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对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挂牌管理,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二)按“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燃气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促、检查、执法。
(三)县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对燃气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指导燃气企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全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长输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长输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县: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和盗用燃气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和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职责划分,办理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对燃气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进行考核;依法对燃气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等进行监管。
县商务局:按照《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县市场监管管理局:负责对燃气设施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对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实施定期检验;指导和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加快推动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负责对燃气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场销售的燃气器具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依法办理燃气工程项目的立项、核准、批复、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组织火灾事故扑救、参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与拨付。
工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及工业园区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管理的行业领域单位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当地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动员部署(5月1日-5月15日)
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项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高位推动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5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自查自改(5月1日-5月31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围绕《大同市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主要内容,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
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5月1日-11月30日)。县要建立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以及燃气公司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完善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违章占压整治工作方案、台账,逐个小区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确每个小区的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监管责任人,对每个违章占压点明确整治方案,确定责任人和监管人,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重点工作推进周报告、旬汇总、月总结、季考核、年交帐。
3.强化检查执法,立查立改(5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明确检查单位、细化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时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列出清单、明确要求、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得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止营业、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4.加强督查抽查,严肃追责问责(5月1日-11月30日)。县领导组及相关部门将通过“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以及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信息报送(5月1日-11月30日)。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燃气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纳入企业安全投入。
各相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联络人,请于5月25日前报县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每月2日前将“一小结、一报表、两清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小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行动情况报表,20__年“两更新一整治”进度清单)报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结束后,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市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
为全面检查我县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新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综合防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以检查促落实,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2至26日,共9天。
检查方式:由县牵头,安监、住建、教体、、交通、港航、工商、卫生、消防、文化执法、综合执法、质检、食
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校舍安全组、交通安全组、校园安全组),一是听取各乡镇、事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二是现场抽查各乡镇、事处,所辖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幼儿园(分组名单附后)。
四、检查内容
各检查组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分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细则附后)
五、检查要求:
(一)参与检查单位,每个检查组至少选派1人,对提前随机选取的各乡、镇,事处学校进行检查。县直学校做到每校必到。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本组检查情况通报,汇总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附: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人员分组表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细则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人员分组表
校舍安全组
校园安全组
交通安全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校舍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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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交通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校园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将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县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和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重点检查的行业和内容
(一)非煤矿山。重点加强地采矿山和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实行规范有序开采,积极推进尾矿库整治和闭库注销。尤其防止采石场乱开滥采的现象,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大对油气输送管的隐患整治力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
(三)烟花爆竹。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消费的旺季,现在“私炮”生产销售、违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对此,各镇要高度重视,要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同时,要认真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四)道路交通。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客车、工程车、农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加强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安全监管,严格车站、渡口等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减少道路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冬春季施工安全措施,深入细致开展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市场安全大检查,大力开展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无证从事建筑施工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不抓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和工程监理人员不到位等现象。
(六)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大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完善联管、联查、联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单位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等,加强管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治理、重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旅游景点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职业健康。积极抓好水泥、陶瓷、林产、皮革、化工等粉尘有毒行业的职工卫生监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职业健康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促进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
要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尤其是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对燃气充装、运输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二要高度重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配备,特别是各镇安全监管的人员普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四所合一”后,要认真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三要严格执法,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对不依法落实责任,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从严执法,从严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认真调查,弄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要建立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管理,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追究人员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隐患限期整改,全力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挂牌督办,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值守应急,快速应对处置。春节和全国“”期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认真收集资料,全面总结上报。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收集所属部门单位的资料,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内容丰富、有数据、有亮点、有成效、有措施建议的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23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县和玉林市安委办。(县安委办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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