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主)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担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常住人数人。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给房屋使用用途及常住人数。
三、租赁期限
二零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大写:万仟
佰拾元整。
4-2.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自行收回房屋,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
五、其他费用、押金及佣金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押金元,该押金作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的担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则甲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所以赋予房屋的装修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出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如甲方不修缮时,乙方可以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票据抵消租金。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出租人及承租人变更
7-1.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此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个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7-2.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担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7-3.乙方转租给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该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者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
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的设施,或水、或电、或气等正常供应中
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出现因法律、
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且以本合同(8-1条)第(2)、(3)、(4)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十天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诉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的,则甲方有权依约自行收回房屋。
9-5.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将其物件全部搬出,如仍有余物,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理。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返还,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剩余租金(如有)优先抵作违约金、滞纳金,违约金和滞纳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未按时提供其在本合同附件一种所承诺的设施,或者设施在甲乙双方交接时无法正常使用,则每迟延一天,甲方选月租金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XX年6月18日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
一、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具:
床张电视柜张
床头柜把沙发个
餐桌个茶几个
餐椅把衣柜个
酒柜个书柜个
书桌个梳妆台个
其它
家电: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
□彩电□干洗机
□冰箱□烤箱
□洗衣机□电脑
□微波炉□饮水机
□录像机□电饭锅
□vcd机□音响
其它
设备:
□电话□热水器
□灶具□空调机
其它
二、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及读数
读数
水水卡/证□已交付□未交付
电电卡/证□已交付□未交付
气煤气卡/证□已交付□未交付
注:对贵重物品,请注明其品牌、型号、价值及使用状态,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出租方(甲方)确认:日期:
承租方(乙方)确认:日期: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租赁:
甲方自愿同意将坐落于南宁市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屋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屋,对该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房屋内设施,详见家俱家电清单)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为 日交房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若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日起房屋租金每年递增%;租金按到期前五日内支付房屋租金给甲方。
2、租赁期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仟佰 元)和租金人民币拾万(¥ 元),共计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
2、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在付清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房屋内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房屋 日内将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所欠金额。如果不足以抵付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六、房屋使用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电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房给乙方使用,并保证附件或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损。
2、使用房屋时,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该房屋无完全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没有承租该房屋,或甲方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人民币 拾 拾元整(¥元),且乙方不得再迫使甲方出租该房屋。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没有出租或中途收回房屋,或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且甲方不得再迫使乙方承租该房屋。
九、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之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或业务需要,不得泄露于无关之他人。
十、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层的单间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使用。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不影响房屋主体架构外的装修及整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约定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______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按__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___(月初/季初/年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_(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押金
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押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押金在租期到期之日由甲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等,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
4、乙方在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5、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第、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________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可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要求甲方返还押金。
3、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4、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最新咖啡店加盟合同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本诸互惠互利,以及诚恳合作之意愿;由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技术,辅导乙方加盟甲方之XX品牌连锁加盟体系,为保持良好的连锁加盟合作关系,特缔结本合约。
第一条 合约期间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
计二年。
2.本契约届满时,倘任一方不欲续约,应於届满日前参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否则本契约期间自动延长一年,一年后无续约行为本合约失效。
第二条 加盟店点
1.甲方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合约条款下,於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同意乙方开立加盟店,店名为XX品牌店。店址:
2.如乙方因实际需要而须变更营业场所,则须先获得甲方之同意。
第三条 店面装潢、设备陈设及招牌
1.乙方店舖之外观、内部陈列与设备配置,悉由甲方负责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费用分二次支付,签约后施工前支付50%,施工完营业前支付另50%,其详细设备及施工明细详如附件二。
2.上述项目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符合建管相关法令规定,乙方始得营业。
第四条、管理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须接受甲方之“加盟店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五条、加盟金、服务费及保证金
1.本合约签订时,乙方必须於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支付甲方加盟金人民币 万元及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2.本合约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月支付甲方服务费,
3.上述保证金於本合约存续期间,如乙方无发生损害甲方权益之情事,甲方应於合约终止日起算十五日内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之应尽事项
1.甲方对於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具加盟办法第四条,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与他人同样加盟权利。
2.甲方应於签约后提供「教育训练手册」及教育训练课程。
3.甲方应每月召开全国加盟店店长会议,及定期提供研习会给乙方参与;如有必要
收费时,应该先得乙方之同意。
4.甲方对於乙方的经营,应给予经营方法的指导及相关情报的提供,以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5.甲方应制造或採购贩卖的商品及营业相关食品用料,提供予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以不高於市价为原则。
6.甲方应规划与共同执行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条、乙方之应尽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经营管理上的一切指示事项。
2.乙方应分摊联合广告费用;此广告由甲方策划,为所有连锁店进行的活动。
3.乙方所贩卖之產品与所需之食品用料,应统一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4.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给甲方。
5.乙方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在营业时间内得允许甲方认可的人员赴乙方从事各项作业的检查工作。
7.乙方准许甲方派其认可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就乙方的进货及销售记录加以检查,如果在记录上,发现有%以上的错误时,则应允许甲方在帐簿上做全面性的检查,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8.须依照甲方所订定「XX品牌营业店管理手册」之作业标準来处理,同时乙方也有义务维持本身產品的划一性,以防止低品质,并仅能以甲方所指定之商品加以销售。
第、商标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其关系企业之商标、服务标章、及公司名称;
倘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标、服务标章、或公司名称时,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之商标、服
务标章、或公司名称的使用準则。
第九条、保密义务
双方於履约过程中得知之他方营业祕密、技术资料,应负保密之责,非经他方或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洩漏或交付予第三人,如违反应赔偿他方因此所受的损害。
第十条、合约的终止
1.契约终止后,乙方除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或其他物权外,亦不得在契约终止一年内,於本合约立店点商圈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同性质的经营。
2.任一方倘有破產、解散、重整、停止营业(不论各该机关是否已核准)、或被任一金融机构列为拒绝往来户时,他方得提前终止本合约。
3.本合约期限届至、提前终止或解除时,收受方应返还揭露方所提供的机密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等,双方於合约终止前应负担的义务不因合约终止而消灭。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情事,他方得以书面要求违约方於相当期限内改正,倘逾期仍未改正,他方得逕行终止本合约,并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支出之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第十二条、準据法及管辖
1.适用法律:关於本契约事项,除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适用法律。
2.管辖:双方如因本契约涉讼,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为诉讼第一审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约之修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之。倘欲修改本合约,应将修改之书面条款併附於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
2. 甲方权宜予乙方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本合约或变更本合约之条款;倘甲方未行使本合约上之权利,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亦不影响本合约之他项权利。
3. 本合约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4. 本合约一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5. 甲乙任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予第三人。
6. 倘本合约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议解决之。
7.本合约乙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乙份为凭。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连锁加盟行销组织是採直营和加盟混合方式。运用现代的餐饮管理技术,以达经营合理化,并同时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办法”是订定通包开发(股)公司之XX品牌加盟店组织活动,其内容订立加盟店总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1.总部
总部拥有“XX品牌”店号、商标的登录所有权,并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拥有店舖所有权,可在(“XX品牌”店号)一定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的权利,但需在所定的整个经营(和店舖形态)下,遵从本办法,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 本加盟体系下的各加盟店严禁互相恶性竞争。
2. 编制区域为立店点半径一千公尺距离以内,至於有无竞争情形则由总部认定。
3. 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连锁体系。
4. 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 加盟店须诚实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总部之支援供应。
6. 对於本办法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 经常要抱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应设於合约所规定的立店点,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并须以〝XX品牌〞的统一商号、商标,及店舖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誌对外营业,自负营业所须之资金及营业上盈亏责任。
2. 加盟店应向总部缴交合约所规定的加盟金,此项加盟金不予退回。
3. 要接受总部所提供之经营管理技术及所定的教育训练课程。
4. 与总部缔结加盟合约,并於合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办法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之基本权利:
1.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经营店舖。
2.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作广告的宣传活动。
3. 经销总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 施以餐饮、服务方式的统一,并运用共同管理技术。
5. 接受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总部所指导的营业要领作业。
6. 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的供给,并使用所规定的订货程序。
7. 参加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
8. 接受有关店舖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 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权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 顾客组织计划
2. 统合形象计划
3. 广告宣传计划
4. 联合促销计划
5. 商品策略计划
6. 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 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 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 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 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 不符合採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 ,可办理更换现品。
2. 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於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 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於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 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 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 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 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 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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