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干部群众、青少年朋友们: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优化投资环境和构建文明、和谐、平安叶城,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载体,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希望每一名干部职工群众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贡献者,又是文明风尚的实践者和传播者,为创建活动出一份力、尽一份责。在此,县文明委特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
叶城县是我貌同的家园,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全社会共同努力。要有人人都是城市主人的意识,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参与者、建设者,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人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文明新风在叶城县落地生根。
二、积极行动、践行文明
文明始于心,创城践于行。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城市的引领者和示范者。要崇尚社会公德,做到诚实守信、团结友善;要崇尚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要崇尚家庭美德,做到勤俭持家、尊老爱幼;要崇尚个人品德,做到遵纪守法、严以修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幸福自豪的叶城人。
三、热心公益、塑造文明
各族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扶弱组残等公益活动,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及时劝导身边不文明行为,举报不文明现象,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立足本职、共建文明
各族干部群众要身体力行,自觉积极参与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队伍中,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随口说脏话,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做一个文明、守法、有礼的好公民。
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只有你我文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文明城市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携手起来,共同打造一个天蓝、地绿、街净、水清、城美的温馨家园!
叶城因您而美丽!
叶城县文明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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