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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六九路网

  市常委会办公室、督查室:

  一年多来,县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全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为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牵头抓总、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的强大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巩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和“创先争优示范点”的扎实基础进一步奠定。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为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我县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工作的领导,支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的职能作用。

  1、更加自觉地把工作放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把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做到有号召、有行动,有动作、有支持。在《意见》出台后,我们及时召开全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县工作,制定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委 []58号),建立完善了每届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任免干部事先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并得到认真落实。县、镇两级主动了解和掌握本级工作动态,及时研究答复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支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我们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的法律地位,特别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及其常委会、代表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和主体优势,让其更多的参与全县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一是注重发挥的职能优势。安排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如安排常委会领导牵头年全县6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要求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县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已有6位领导参加了每月 15日的领导信访接访日活动;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中,安排2名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城市建设和“两新”工程推进组的牵头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有1名常委会领导担县“两分两换”工作督查组组长。二是充分发挥的人才优势。借助领导、干部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各项中心工作把好关。在去年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安排1名巡视员和1名中层干部参加县委指导检查组;今年“创先争优”活动中,安排1名工委主任担任指导检查组组长;先后选派3名同志下基层开展为期3个月的蹲点服务。三是重视发挥代表的主体优势。县委始终重视全县626名各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了解民情、反映、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汇集民力的重要渠道。

  2、更加积极地支持县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年多来,县委积极支持县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做到“三个支持”:一是支持依法行使监督权。县委支持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发挥好的监督作用。县委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提出要求;县委副、常委等兼任职务的领导,既从县委角度重视、支持开展监督工作,又能从角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为行使监督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支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多来,县在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议大事、定大事,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依法履行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常委会和代表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建议,凡涉及对县委的建议,都能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属于“一府两院”办理的事项,县委也主动过问,促其研办。三是支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县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把党管干部与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切实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在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研究之前,征求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在向推荐重要干部任免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推荐和提名,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的“把关”作用,切切实实把那些德才兼备、为群众所信赖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3、更加主动地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关心和支持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机关与、、司法机关间相互交流,不断优化的队伍结构。在宣传上,要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工作和制度,督促新闻宣传部门在经常性的宣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工作的认知和了解,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在全县形成维护权威、支持依法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县委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年的科局级领导干部、第十期中青年干部等培训班上都安排了若干课时进行培训。在组织建设上,加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年,通过公开选拔,来自县法制办、县经济开发区的两名“70后”同志分别担工委副主任和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两个岗位,增加了机关中经济、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进一步优化了机关的年龄结构。在机制保障上,切实改善各级机关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为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去年7月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着力健全镇(街道)工作制度,全面配备了专职(工委主任),并有6个镇(街道)配备了副(工委副主任)。、副均列席会议,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升“一府两院”工作水平

  县“一府两院”把自觉接受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政治责任和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大事来抓,采取有效举措,确保监督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进一步贯彻执行有关决议决定。将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年来,县常委会先后就转型升级、统筹城乡、改善民生、人民人民陪审员名额等方面作出了5项决议决定, “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有力地推进工作落实。如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县《关于提请审议“两新”工程融资贷款的议案》,县认真落实,严格规范“两新”工程的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为加快“两新”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城乡统筹工作。同时,对县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迅速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进一步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邀请代表审议县半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等活动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根据县各代表小组对县半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梳理了3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副亲自领办17件,加快了各项工作的步伐。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97件,办结率为100%,一次办理满意率为90%,解决了一批关系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此外,还建立了定向联络代表制度,由院长、党组成员分别与所在辖区内的代表联络沟通,每年主动联络代表不少于2次,其中走访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还组织了4次代表旁听庭审活动,40余名大代表参与旁听。

  3、进一步健全重要事项汇报征求制度。凡是“一府两院”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重大问题、重要举措、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都及时向常委会专题汇报,主动邀请常委会的同志参加。邀请县领导参加县常务会议,使监督从传统的对行政结果的一般程序性监督延伸到行政执法过程,进而拓展到对决策领域的实质性监督。对代表涉及职务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提请许可,年度,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2 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县代表向县常委会提请逮捕许可。今年以来,、共组织活动7次,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召开工作汇报会,向代表作有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题报告,专题向县届常委会第22次会议报告年以来法官队伍建设的情况等。

  4、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把接受监督贯穿于决策、执行、评议的全过程,充分征求县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采纳,把监督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同时,密切配合县做好组成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工作,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虚心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正。今年以来,启动2次人民监督员工作程序,对2起案件开展评议。聘请了9名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县代表为执法监督员,主动邀请他们到现场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树立了良好形象。

  5、进一步形成参与事务的良好氛围。对于组织召开的会议,“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参加或列席,报告工作情况,回答询问或咨询。在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过程中,“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如实汇报相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三、坚持正确方向,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作的责任和能力。

  1、坚持统一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县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对、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坚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心实施;认真贯彻好县委的重要决策,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行政区划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民生等工作上,自觉贯彻好县委的意图,坚决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发挥及其常委会的政治优势,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常委会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汇报或请示,并按照县委的指示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的统一。

  2、加强依法监督,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县常委会自觉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在“一府两院”工作监督方面,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或采用集体表决方式进行测评;组织县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审议县半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审议意见面对面向反馈。在计划和财政预算工作监督方面,将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1000万元以上性投资项目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在法律监督方面,选择若干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省、市、县、镇四级代表联动视察;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制度。在代表小组活动方面,开展代表进社区接待选民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审议、评议活动。组建了企业家代表、“三农”代表、教科文卫代表等3个表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发挥代表在推动经济、文化、“三农”工作方面的专业优势。在议案建议办理方面,落实主要领导领衔制度、现场交办制度、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制度,采取“网上公布、网上交办、网上答复”措施,加强交办督办,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在指导镇、街道工作方面,组织开展了镇级预算监督工作试点,在街道组建了部分代表工作室,取得了成效。

  3、积极履行职能,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县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意图,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免干部的监督。年以来,县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其中,任免及组成人员27人次,任免“两院”干部和陪审员77人次,任免机构干部8人次。切实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从年起,县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县副职负责人,每年向县及其常委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将自己一年来依法履职、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办理建议、意见等情况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书面述职,接受监督。

  4、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县常委会党组努力发挥核心作用,坚持每年召开二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每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每二个月组织一次学法报告会。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反腐倡廉建设,党组成员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坚持每周学习一次的制度,开展了创先争优、争创“五型”机关活动;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代表述职和机关干部定期到镇村蹲点服务活动,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效率;抓好宣传工作,每年召开会议进行总结部署和表彰奖励,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如四次人代会期间,常委会主要领导与网民互动,反响很好;“人民权益”和“嘉善”等栏目、刊物常办常新。

  5、围绕全县大局,形成强大助推动力。县常委会积极参与县委的中心工作,对县委提出的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两新”工程、行政区划调整、工业项目推进等重要工作,加强联系指导,认真组织督查,协调抓好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今年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了一批调研报告,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集中交流,并向县委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做好联镇挂村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各镇、街道,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助推县委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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