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指定 同志为 项目的授权经办人,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需求提交、开标、评审、签约、确认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权责如下:
1、向市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等资料,对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责。
2、对市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实施的委托代理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确认,并有监督的权利,但不干涉市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保密的责任。
3、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市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提交的`采购结果,并监督本单位项目的合同签订、审核以及项目验收等相关事宜。
4、负责落实采购资金,按规定程序及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或向财政申拨采购资金。
5、负责报送采购合同、验收意见(验收单)、结算复印件等有关文书。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职务: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单位公章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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