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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申请书

来源:六九路网

  申请人:李小六,男,x省x县人,住黑龙江省XX县镇吉村屯。联系电话:1537X56。

  被申请人:刘小二,男,x省x市人,住x省x市人x镇x村x号。联系电话:1。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所有的鄂x1和鄂FH挂进行诉讼保全(现该车辆停放位于忠县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停车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2日,驾驶员程晓龙驾驶申请人李小六所有的黑B7888拖(黑B009挂)号车行驶至忠垫(沪渝)高速公路出城方向时,被孙小九驾驶李小六所有的鄂F2G8888擦刮,造成黑B55555号拖黑B2227挂车辆及该车运载商品车损失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此次事故中,被申请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拟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保证法院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人民法院给予鄂F2G8881和鄂FHD555实施财产保全。申请人自愿将其所有黑B8888号和黑7777挂作为保全鄂F2G555和鄂FHD555车辆的担保。

  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相应损失。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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