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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工作职责集合

来源:六九路网

  一、副校长协助校长完成各项工作,并按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副校长应经常向校长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三、副校长有权代表校长按制度处理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问题,重要问题先向校长请示,以求统一处理意见。

  四、校长发现副校长对某些重大问题处理不当,应采取有利于工作的适当形式帮助纠正,或总结教训,防止以后类似事情的发生。

  五、副校长应于期中、期未考试后两周内就主管工作提出总结初稿,开学前两周内应提出下学期工作计划初稿交校长审查。对一些重要的专项工作,分管副校长应及时将工作计划或意见送校长审查。

  六、加强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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