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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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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室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二、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三、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用坏谁赔偿,并对班级实行奖励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四、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五、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中心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二)、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办公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三)、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六)、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八)、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九)、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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