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我公司在×区×集镇原协议计划租赁土地3000亩(详见附件“协议”),实际使用面积2470亩,达到合同规定的2450亩规模,其中:※村1750亩,※村320亩,※村400亩,以此建设了优良绿化苗木基地。
生产建设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要求和绿化苗木生产的需要,该基地共分为九大区(详见附图),即:播种苗区、营养繁殖区、移植苗区、采穗圃区、引种驯化区、大苗区、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区、温室大棚区和管理区
(1) 插种苗区:
选择在基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最好的中心区,要求靠近管理区,地势平坦,有稳定的水源,土层深厚、肥沃、背风向阳。
(2) 营养繁殖区:
培育插扦苗、压条苗、分株苗和嫁接苗的地区,设在土层深厚和地下水位较高灌排方便的中心区。
(3) 移植苗区:
将插种区、营养繁殖区繁殖出的苗木,需要进一步培养成较大的苗木,则在移栽区进行,是大苗区的苗木前期培育阶段,分设在南片和北片。
(4) 大苗区:
在大苗区培育的苗木,树形、苗龄均较大,出圃前不再进行移植,培育年限较长,放在交通方便的西片、南片。
(5) 母树区:
为了获得优良的种子、插条、接穗、根蘖等繁殖材料,建立了采穗等母树区,该区在南片三保组。
(6) 引种驯化区:
为丰富绿化苗木品种,需要引进和增加植物的种子和品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再扩大繁殖。
(7) 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区:
该区收集、驯化、保存国内外珍稀优良的阔叶树种、经济树种、绿化观赏树种等优良种质资源,并研发行品种。
(8) 温室大棚区:
该区根据绿化苗木培育的需要,可以一年四季育苗,具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该区建在管理区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