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刑事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故意损害文物罪是否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应鉴别遭到损毁的是否是其主要的、关键的部分,对其外观的破坏程度等,从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某些损坏很轻、影响不大、或者被损坏后易于修复,情节显著轻微的,亦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但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以上为故意损毁文物罪构成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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