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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出现事故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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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没过户有协议出了事故的,受害人可以让实际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是由实际收到车辆的受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原车辆所有人也存在过错的,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一、出租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谁

车辆出租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出租方、承租方。车辆所有人以出租的形式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

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和发包方也要同承租方和承包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发包过程中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是谁?

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发包方、承包方。车辆所有人以发包的形式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也要同承包方和和承包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开车肇事逃逸不是车主开的车全责

交通肇事逃逸不是车主开的,由实际使用人负全责。如果车主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对方不具备驾驶资格,仍将该车借给对方使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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