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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组成部门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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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公安局有哪些部门?1、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1)刑事部门;(2)治安部门;(3)交通管理部门;(4)消防部门;(5)出入境部门;(6)人口管理部门;(6)内安全保卫部门等。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二、公安局立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第2种观点: 1.市公安局部门有: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2.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3.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4.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市公安局部门有: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2.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3.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4.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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