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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的核算下只要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就行确认投资收益

来源:六九路网

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其基本规则是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否则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通常保持不变。即使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方也不会直接反映在账务上。值得注意的是,当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单位会将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无论净利润是在投资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

成本法与权益法在处理方式上有显著差异。在成本法中,无论被投资单位盈利或亏损,都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仅在分派股利时确认收益。例如,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权益法则不同,它会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并相应确定投资收益。如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增加,会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并借记“投资收益”;分派股利时,会减少净资产,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前者适用于企业对子公司或无重大影响的非活跃市场投资,后者则用于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自身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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