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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购房登记在他父母名下,加我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由男方购买,且仅登记对方父母名字的,该房屋属于其父母的财产。房屋加名的情况视为对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若房屋未登记子女或儿媳的名字,子女或儿媳无权取得该房产进行分割,仅可以就还贷部分请求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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