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惟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其他严重情节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